渤海钻探2021-2023年吉林地区生产用车运输项目

渤海钻探2021-2023年吉林地区生产用车运输项目

渤海钻探2021-2023年吉林地区生产用车运输项目

发布时间:2021-04-30 09:18:40

渤海钻探2021-2023年吉林地区生产用车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2021-2023年吉林地区生产用车运输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0429-000-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地区有钻井、井下试油、压裂等多项业务,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需配备一定数量吊车、卡车、半挂、低板、铲车、水罐车、自备吊、挖掘机等车型,用于生产施工中的货物运输及装卸。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1普通货物运输(搬迁及零散运距不大于500公里),预估金额2200万元(不含税);标段2长途零散货运(搬迁及零散运距大于500公里),预估金额50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总预估金额2700万元(不含税)。

2、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拆搬安、平移整拖、普通货物零散运输、普通货物零散吊装、洒水、供水、泥浆倒运、多用机、随车吊、长途零散货运等多项综合运输服务。

3、质量要求:

(1)遵守运输行业标准和规范,遵守渤海钻探公司相关HSE管理规定和渤海钻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2)及时性:按照招标人调度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3)服务安全与质量达标。

4、服务地点:包含但不限于吉林地区。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7、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运输或吊装任务。中标方若超过三次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或者中标后不履行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列入渤海钻探运输服务队伍黑名单。

9、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备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车辆和人员,要求如下:

(1)人员要求

①驾驶员驾龄>5年,具有相对应车型从业资格证,年龄在23-55周岁之间(含23周岁,不含55周岁),身体健康。

②驾驶员取得与所驾驶车辆一致有效的驾驶证件,驾驶该类型车辆5年以上(不含5年)。

③人员数量:每车配一名司机,派驻本项目的服务机构设兼职或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设兼职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④所有驾驶员需提供社会保险,至少一种(社保、工伤、医疗、养老等)。

(2)车辆要求

①车辆必须完好无损,安全设施齐全(包含但不限于灯光、刹车、三脚架、安全带、千斤顶、应急救援包、手工具、吊车限位装置等),年审合格。

②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即车辆自有;

③投标人提供车型和车数满足如下要求:

标段1:自有卡车、挂车、板车车辆总共数量至少15台;

自有吊车25吨或30吨数量至少3台、50吨及以上吊车数量至少3台;

自有50型及以上多用机至少1台;

自有15方及以上水罐车至少1台;

自有15方及以上泥浆罐车至少1台;

自有随车吊至少1台。

标段2:自有卡、挂、板车车辆数量至少18台。

④保险险种及标准要求:

吊车、卡、挂、板车、水罐车、泥浆罐车、油罐车、随车吊等车型:

a.交强险:执行国家标准。

b.第三者责任险(含不计免赔):保额不低于50万元。

4、服务业绩:2017年至今至少有两个不同年度的与本项目类似的车辆运输服务业绩(指钻井队设备搬迁、货物吊装或拉运)。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1-04-30 12:00:00 至 2021-05-07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21-05-24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1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 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1-05-24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联 系 人:

项目负责人:付月永,电话:***-********,邮箱:fuyueyong@cnpc.com.cn;

其他联系人:刘荣庆,电话:***-********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项目负责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电子招标项目其他联系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姓名:吴天琪

联系电话:***-********

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电子招标公告附件.rar*******ca3e14dd*******e18211b710&skip=true" download="商务、技术要求.doc">商务、技术要求.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 生产用车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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