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弥勒市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由云水防御[2021]5号文批准,采购人为“弥勒市水务局”,建设资金为云南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弥勒市水务局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建设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
2.2工期:30日历天;
2.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140000.00元 ;
2.4建设内容及范围:山洪灾害监测能力提升;(一)遥测中端(RTU)升级;(二)自动监测站完善;(三)县平台数据接入。具体清单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四级及以上(含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电子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3.6财务状况:提供2019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04月30日08:30时至2021年05月10日17:30时,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由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到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2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18-4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水务局
地 址:弥勒市冉翁路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建明
电 话:13887327508
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崇文街附3号
联系人:陈振武张登跃
电 话:15198834304
2021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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