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调度中心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运营调度中心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运营调度中心项目亮化工程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营运调度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委关于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营运调度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代理单位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亮化工程进行公开询价,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建筑面积约为240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5004.2平方米。
2.2询价范围
本次询价范围为宜昌市伍家岗区紫云铁路营运调度中心项目的全部夜景灯光亮化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大楼主体及裙楼的夜景灯光亮化方案及图纸深化设计、深化图纸的报审及审批、工程所需灯具及辅材的采购和安装、最终的亮化效果调试、验收及缺陷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询价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ZYLH-1标段。
本项目工作计划开始服务时间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工期至所有安装设备调试运行验收后结束,工期不超过60天。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询价公告附件,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将被否决。
4. 报名方式
有兴趣参与的供应商可以将单位营业执照及填写下表后,在2021年 5 月 6日17:00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78@qq.com邮箱报名(报名需要: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2、营业执照的扫描件)。邮件名称请注明项目名称。
报名表
参加报价项目名称 | 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运营调度中心项目亮化工程询价 | ||||
供应商名称 | |||||
授权代理人姓名 | |||||
电话 | |||||
传真 | |||||
供应商: | (盖公章) | ||||
日期: |
注:供应商需在开标现场向代理单位缴纳500元文件费,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报名单位提供发票。
5. 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供应商自行进行考察的,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0日下午15时00分。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当天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接收报价文件)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6楼),迟到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采购人将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应出席会议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紫云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联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附件: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ZYLH-1 | 同时满足: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ZYLH-1 | 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2个夜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
注: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申请人须提供该施工(含EPC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ZYLH-1 |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ZYLH-1
人员 | 最低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
技术负责人 | 1 | 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注: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职称证书的彩色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六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或二维码)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供应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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