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开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理服务(房屋建筑类)
盐城经开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理服务(房屋建筑类)
1.招标条件
盐城经开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理服务(房屋建筑类)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经开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招标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盐城经开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理服务(房屋建筑类)。
2.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3工程规模:2021年度(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共12个月)实施的工程(单个项目服务费用10万元以内)。
2.4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具体服务按照各单项工程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定。
2.5招标内容:监理服务。
2.6监理目标:
(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4)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盐城经开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代建单位等2021年度实施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服务,委托工程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工程施工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本条特指以下三种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除总监外其他人员配备合理,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并确保根据项目需求随时增加人员,满足项目监理服务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5)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专户单位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系统中查看),详见“盐城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下载中心→操作手册http://218.92.181.186:8081/jyxx/002004/20200113/c990f247-6658-4daf-8910-d1f2f4b4d549.html(保证金咨询电话:0515-68086100)。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应尽早交纳投标保证金,以便资金可以及时到账,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失去投标资格。投标人使用CA锁登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181.186:8081),在项目流程>>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特别提醒: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保证金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保证金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采购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3.1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含质疑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5.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3 特别说明:
6.3.1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
6.3.2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锁登陆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见“关于办理招投标CA锁的通知(http://218.92.181.186:8081/tzgg/20191231/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电子签章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
6.3.3请投标人使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下载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其他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5月17日15:00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2.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网址:http://218.92.181.186:8081/。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尽早上传。
7.2.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7.3 开标时间:2021 年5月17日15:00时
7.4、开标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82号未来科技城9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新都路与希望大道交叉口大转盘东北角)四楼开标一室
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http://kfq.yancheng.gov.cn/)、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1.186:8081)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
9.1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3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三个月,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一个投标人仅限一人出席开标会。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开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号
联系人:许春荣
电话:153967226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袁凯
电 话:1575172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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