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鹤霖公益性公墓(一期)招标公告
云鹤霖公益性公墓(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n云鹤霖公益性公墓(一期)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1】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石花山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n2.工程概况及范围
n2.1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约14000平方米。焚烧室、门房、祭祀用房、管理用房及公厕建筑面积634.38平方米,建设内容含建筑结构、装饰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墓区2648位墓穴建设、绿化等工程。
n2.2 地点:石花山村一组
n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的土石方、建筑、装饰、安装、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n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n2.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n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n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n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n3.2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n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n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n(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n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n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n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n3.8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n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n3.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n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n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n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n4.招标文件的获取
n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n5.投标保证金
n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n6.投标文件的递交
n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7.开标
n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n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n8.合同签订
n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n9.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4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10.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n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石花山村村民委员会
n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石花山村
n联系人:李杰
n联系电话:13872544466
n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址:宜昌市黄河路住邦科技园A区13号楼2单元5楼
n联系人:郑君臣
n联系电话:0717-6941164
n标签: 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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