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三号楼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三号楼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三号楼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30 11:07 发布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分散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消防总队
招标编号:GXTC-C-*******
1.采购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委托对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三号楼维修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保支队三号楼维修改造施工
2.2 资金性质及金额:财政性资金8,868,006.14元;
2.3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计划工期: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共122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要求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1 人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1 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 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拟派项目经理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年01月-2021年3月)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605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明。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 其他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系人: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邮编:150090
联系人:王先生 戴先生
电话:****-********转8015、8018
传真:****-********转0
电子邮箱:gx********@163.com
标签: 维修改造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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