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督察监控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网上督察监控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网上督察监控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网上督察监控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誉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为网上督察监控中心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15843.5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范围网上督察监控中心工程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审核书、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工程);本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的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为小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为小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1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为中型规模;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198576.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工程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提交签到。③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到福建省誉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店上花园1栋三单元2113室)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5月18日9:30:00止;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开标现场递交(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及金额),如不交纳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非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5月18日上午9:30:00;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66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小甘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誉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店上花园1栋三单元211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syxgc123@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高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芗城区元光北路建设局大楼3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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