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采购方案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采购方案比选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采购方案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铁西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12:44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13:30 | ||
预算金额 | ¥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867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岩:158*****54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司法新村北门西行2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先生:151*****867 |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采购方案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采购方案
项目编号:HL-202104-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1*****8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岩:158*****5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先生:151*****86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司法新村北门西行20米
一、采购项目内容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采购方案。包含外聘律师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普法部分服务(合同管理、法律咨询、风险分析等工作)、诉讼部分服务,指派1名律师负责具体服务。
(2)采购预算50000.00元/年(此费用含普法部分服务费、诉讼代理费、发票税金等)。
(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日起两年。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法律事务咨询服务由省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统一进行采购,此协议停止履行,由甲方提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4)服务标准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并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采购方案(项目编号:HL-202104-102),比选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采购方案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采购方案。包含外聘律师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普法部分服务(合同管理、法律咨询、风险分析等工作)、诉讼部分服务,指派1名律师负责具体服务。
(2)采购预算50000.00元/年(此费用含普法部分服务费、诉讼代理费、发票税金等)。
(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日起两年。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法律事务咨询服务由省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统一进行采购,此协议停止履行,由甲方提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4)服务标准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并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合法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司法厅批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明文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
2.2注册资金和营业场所。服务机构在四平市内,具备本地化服务且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营业办公场所。
2.3综合实力较强,既往信誉良好,价格水平合理适中。没有违纪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税务鉴证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含续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需提供相关报告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5人员管理要求:
(1)人员团队,提供服务的律师要求均已执业3年(含)以上(律师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首次颁发日期计算),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2)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制度,定期每周一次至单位集中处理法律业务,根据单位需要,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3)律师应当勤勉尽责、按照律师行业准则完成上述法律事务工作;
(4)律师对其获知的单位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纰漏;
(5)律师应当依据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单位业务档案,记录服务情况。
2.6参选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须提供承诺书。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司法新村北门西行20米。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到比选代理机构现场交纳。比选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13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为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司法新村北门西行20米。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3号
比选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司法新村北门西行20米
邮编:136000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电话:151*****867
电子邮件:********72@qq.com
比选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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