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洋镇径仑村大福内及至村部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枋洋镇径仑村大福内及至村部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枋洋镇径仑村大福内及至村部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投标邀请书
致:各受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枋洋镇径仑村大福内及至村部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21]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枋洋镇径仑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泰县枋洋镇径仑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枋洋镇径仑村;
1.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价*******.95元(含暂列金76000.00元),预算审核价*******.19元(含暂列金65000.00元)发包价为*******.05元(含暂列金65000.00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透水混凝土路面、卵石路面、砌景墙、停车位9位、整治河道、种植绿化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1.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05元(含暂列金65000.00元);
1.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6.标段划分(如果有):/;
1.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8.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9.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1.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1.1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13其他资格要求:/。
1.1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1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04 月30日至2021年05月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县武安镇江华苑B区6栋203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 05月 13日下午10时00分前 ;
1.1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
1.1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或年度保证金方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1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县武安镇江华苑B区6栋203室);
1.17.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8.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 年05月06日17 : 30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函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长泰县枋洋镇径仑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发布。
招标人:长泰县枋洋镇径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泰县枋洋镇径仑村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877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江华苑B区6栋203邮编:363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
帐户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长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
地址:长泰县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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