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乡镇厨余垃圾处理站设备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五乡镇厨余垃圾处理站设备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五乡镇厨余垃圾处理站设备配套工程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1-04-30 14:21:55 次

五乡镇厨余垃圾处理站设备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ZB(2021)-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乡镇厨余垃圾处理站设备配套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占地面积为3179.75平方米;其中:储气罐占地38.82平方米,污水处理池及储液池71.19平方米,投料长廊490.04平方米,设备房5平方米,分拣设备料斗房33平方米,调节池22.51平方米,厌氧发酵罐(地下)588平方米,绿地面积2500.55平方米(其中厌氧发酵罐上绿地面积886.41平方米);工程完工后投料长廊的挡墙范围内占地面积为1473.62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符合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已按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根据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规定允许其同时再承担一个小型建设项目;

3.5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8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10时0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 100 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站长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朱科迪、唐虹波

电 话:****-********


标签: 处理 厨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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