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在(网址:http://)和龙源招标网(网址:http://www.gdlygc.com.cn)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工程施工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工程简况
本标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南湖乡境内,总建筑面积:2718.61平方米;建筑层数、层高:地上2层,层高3.3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项目等级:三级。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招待所建筑安装工程。
4.资金来源
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5.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5.1投标主体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5.1.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5.1.2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5.3工程业绩: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同时必须提供业绩工程建设方签字认可的质量回访记录。
5.3.1 六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3.2 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3.3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5.3.4 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4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独立承担2个以上同等规模工程;项目总工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龙源招标网(网址:http://www.gdlygc.com.cn)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龙源招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邮编:100039,邮箱:zhanghongyang@gdlygc.com.cn,联系电话:
***-********,传真:
***-********。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保证金的汇款账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
********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7.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北京时间10:00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新疆哈密市哈密宾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0.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時间为2013年6月26日,北京时间10:00整。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哈密宾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1.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3.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人: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澄宇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zhaochengyu@gdlyg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报名联系人:张宏洋
联系电话 :
***-********传 真:
***-********邮 编:100039
电子邮件:zhanghongyang@gdlyg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