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 已经由 省发改委 以 赣发改交通字[2013]9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的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公路总长约2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30米;分二个标段,A1标K0+000~K11+000段,起于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口,终于福民乡下田的,长约9.97公里;A2标K11+000~K21+924.969段,起点位于福民乡下田的,终于105国道,长约10.924公里。本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路线由西向东,设计行车速度60km/h。

2.2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

2.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金额:施工招标约35885万元(其中A1标约20011万元,A2标约15874万元)。

2.6计划工期:580日历天,预计2013年7月5日开工,2015年2月10日完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及以上,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执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5年(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时限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15公里及以上“二改一”公路工程或20公里及以上一级(或高速)沥青路面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工(或投入使用或竣工)验收合格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视为不合格)。

3.3投标人近3年(2010-2012年度)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AA。

3.4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及以上。

3.5本工程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开标大会和签订合同,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大会。并由公安部门进行身份核定。

3.6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也允许中两个标段,但两个标段的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不能相同,否则,在前一标段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第一中标排序人,则该投标单位所投的其它标段的有效报价只参与平均值(Ap)计算和报价排序,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期间取消了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也无中标资格。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实时关注网上公告内容,及时下载招标相关资料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25日9时30分以前。
6.2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9时30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粮食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厅)。

7.投标保证金、信用金和资料费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标段(不计息) 和资料费600元/标段(不退)。

7.2 A1标投标信用金陆仟万元/标段(分二次缴交,投标时交贰仟万元,签订合同前再交肆仟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7.3 A2标投标信用金肆仟伍佰万元/标段(分二次缴交, 投标时交贰仟万元,签订合同前再交贰仟伍佰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7.4投标人应在2013年6月24日17:00时前将投投标保证金、信用金和资料费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上,详情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改建工程项目部

地 址: 峡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吉安市长岗北路39号玖隆城市花园17栋2-301室

邮 编: 331409 邮 编: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qq.com">********@qq.com

电 话: 137*****918 电 话: 151*****233

传 真: 传 真: ****-*******

联 系 人: 郭艳红 联 系人: 周欣

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

  http://www.xjprtc.gov.cn/Article/ShowInfo.asp?ID=7245                   二O一三年六月五日

江西省吉安市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人: 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 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六月说明 一、受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的委托,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招标的需要,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688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制了本套《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招标文件》,该招标文件由《项目专用本》和《范本》两部分组成。《范本》为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9】221号),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时只提供《项目专用本》,《范本》由投标单位自费自行购买。二、《项目专用本》是对《范本》的补充、完善和修改,《项目专用本》和《范本》之间的相应章节和条文其编号都是一致的,投标人应将《项目专用本》和《范本》逐条对照阅读,两者不一致的地方以《项目专用本》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范本》和《项目专用本》的要求精心编制,即要保持投标书的完整性,又要充分体现《项目专用本》的要求和内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或作为废标处理。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采用资格后审,选择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范本》中有关“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条款适用于本项目;《范本》中有关“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及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条款不适用于本项目。三、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四、招标文件中提到的“交通运输部”指原交通部和(或)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原建设部和(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目 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 已经由省发改委以 赣发改交通字[2013]9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的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公路总长约2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30米;分二个标段,A1标K0+000~K11+000段,起于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口,终于福民乡下田的,长约9.97公里;A2标K11+000~K21+924.969段,起点位于福民乡下田的,终于105国道,长约10.924公里。本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路线由西向东,设计行车速度60km/h。2.2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2.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5招标金额:施工招标约35885万元(其中A1标约20011万元,A2标约15874万元)。2.6计划工期:580日历天,预计2013年7月5日开工,2015年2月10日完工。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等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及以上,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执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能力。3.2投标人近5年(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时限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15公里及以上“二改一”公路工程或20公里及以上一级(或高速)沥青路面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工(或投入使用或竣工)验收合格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视为不合格)。3.3投标人近3年(2010-2012年度)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AA。3.4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及以上。3.5本工程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开标大会和签订合同,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大会。并由公安部门进行身份核定。3.6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也允许中两个标段,但两个标段的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不能相同,否则,在前一标段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第一中标排序人,则该投标单位所投的其它标段的有效报价只参与平均值(Ap)计算和报价排序,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期间取消了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也无中标资格。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实时关注网上公告内容,及时下载招标相关资料文件。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25日9时30分以前。 6.2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9时30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粮食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厅)。7.投标保证金、信用金和资料费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标段(不计息) 和资料费600元/标段(不退)。 7.2 A1标投标信用金陆仟万元/标段(分二次缴交,投标时交贰仟万元,签订合同前再交肆仟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7.3 A2标投标信用金肆仟伍佰万元/标段(分二次缴交, 投标时交贰仟万元,签订合同前再交贰仟伍佰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7.4投标人应在2013年6月24日17:00时前将投投标保证金、信用金和资料费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上,详情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和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 招标代理: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改建工程项目部 地址: 峡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吉安市长岗北路39号玖隆城市花园17栋2-301室邮编:331409邮编: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 137*****918电话:151*****233传真:传真:****-******* 联 系 人: 郭艳红 联 系 人:周欣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                 二O一三年六月五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地址:峡江县交通运输局联 系 人:郭艳红电话:137*****918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欣 电话:151*****233传真:****-*******1.1.4项目名称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1.1.5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中标方100%投资。 1.2.3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A1标K0+000~K11+000段,沥青混凝土路面, 路基宽度30米,起于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口,终于福民乡下田的,长9.97公里;A2标K11+000~K21+924.969段,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30米,起点位于福民乡下田的,终于105国道,长约10.924KM。 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2月10日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并满足一级公路通行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同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录5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6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见附录7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前附表1.1.2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通讯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E-mail:********@qq.com邮箱中。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1.11分包和转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有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允许澄清和补正。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澄清文件、招标修改文件、补充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5天前,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的时间在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及发出招标文件修改的当天。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一、资格标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接受授权委托;(3)投标保证金;(4)资格审查资料;(5)项目管理机构;(6)承诺函;(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三、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业绩材料及所有证件原件投标人须用档案袋装好(不要密封)业绩材料原件及证件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并列好业绩材料原件及证件清单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贴在档案袋外面,评标完后退回。 3.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3.4.1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信用金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信用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不记息);A1标投标信用金陆仟万元 (分二次缴交,投标时贰仟万元同投标保证金一起转入招标人帐户;签订合同前再交肆仟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记息);A2标投标信用金肆仟伍佰万元 (分二次缴交,投标时贰仟万元同投标保证金一起转入招标人帐户;签订合同前再交贰仟伍佰万元。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记息)。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信用金的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汇票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17:0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出具到账证明为准)汇入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金帐号:户名: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3600 1456 0100 5250 2908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峡江支行。备注: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信用金银行转帐凭证原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个标段各600元人民币(投两个标段的需交1200元人民币,不退),并与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信用金一起银行转帐递交。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2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2、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3.7.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包装,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编制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1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的资格标、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密封,并将资格标文件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 工程名称: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XX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在2013年6月25日上午9:30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粮食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粮食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厅)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监督人员及峡江县公证处检查并当场宣布。开标顺序:先开 一 标段,再开 二 标段。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代表0人,评标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评标专家库吉安分库中随机抽取(交通工程类)。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每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2 工期提前及延误的奖惩办法在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报监理单位审批。1、工程进度要求:(1)、2014年1月20日前必须完成路基土方、碎石垫层、桥涵工程;(2)、2014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路面工程、(3)、2015年2月10日前必须完成防护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等扫尾工程。2、奖惩办法分标段,按照合同完工时间,每推迟一天罚款 1万元。惩罚200万元封顶。7.3.1履约担保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3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A1标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含投标信用金,不计息),A2标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含投标信用金,不计息)9.5监督部门峡江县监察局、峡江县发改委 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峡江县审计局、峡江县财政局、峡江县交通运输局;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现场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本人必须出席本次招标大会。并由公安部门进行身份核定。10.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和工程回购款支付及项目投资固定回报1、履约保证金返还:合同签订并动工后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桥涵土方工程完成后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水稳层完工后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公路部门接养后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2、工程款支付: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分五年等额支付,并按当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当年应支付工程款的利息。计息从完工的当年开始(利息计算方法:当年应支付工程款×当年基准贷款利率×N年)。3、中标施工企业项目投资固定回报按照中标价5%计算,支付方式和工程回购款一致,且不计息。但中标价与投资固定回报之和不突破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10.3进入评标阶段的投标人数量开标会现场没有被确认为无效标的。10.4投标文件中复印件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应是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10.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A1标:贰亿零壹拾壹万壹仟贰佰叁拾元整小写:********0元。其中暂列金额为:646500元。A2标:壹亿伍仟捌佰柒拾叁万陆仟零玖拾叁元整小写:********3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0 元。2、每个投标单位同时可以对A1、A2两个标段投标,也允许中两个标段。但两个标段的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不能相同,否则,在前一标段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第一中标排序人,则该投标单位所投的其它标段的有效报价只参与平均值(Ap)计算和报价排序,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期间取消了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也无中标资格。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签定施工合同。4、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项目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 (由投标人填写)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具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进赣备案外埠进赣企业在公告发布前,必须到江西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内容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由投标人填写)财务一.投标人过去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亿元(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及以上。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内容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 (由投标人填写)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时限以交工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15公里及以上“二改一”公路工程或2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或高速)沥青路面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工(或投入使用或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本表所填的业绩应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应有所反映,未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写的将不予认定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未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4、表中要求的独立完成是指申请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公路工程项目(不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项目)。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同时具备(1)项目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交(或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报告)如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备者,招标人将不予考虑该项目。机构总部(如总公司、集团公司、局等)与其下属机构或专业单位的施工业绩经验不能互计。6、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或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报告)不能反映公路等级等相关信息,须附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内容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状况(由投标人填写)信誉1、投标人未被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涉及已在诉讼的案件;被相关职能部门(其行政效力涉及到峡江县)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人近3年(2010-2012年度)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为AA企业。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附表5资格审查条件(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 (由投标人填写)注册建造师1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持有建设部颁发为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不能有在建工程。建造师的在建工程以网上公布为准,如有变更,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建造师变更备案材料,变更备案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公路桥梁专业工程师职称,本单位正式职工。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附表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 (由投标人填写)职位职称、持证要求数量(人)全部经验(年)其 他施工员施工员岗位证书35安全员安全员岗位证15质检员质检员岗位证15材料员材料员岗位证15造价员造价员岗位证15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主要机械设备装载机≥2.0立方米台8振动压路机YZ20t以上台8挖掘机≥2.0立方米台8洒水车≥6000L台4推土机≥135KW台8强制式砼搅拌机≥500L,电子称重、自动控制配合比台2砼搅拌站≥60m3/h以上台1沥青混合料搅拌站≥3000型台1稳定土摊铺机摊铺宽≥12.5m台2沥青混合料摊铺机≥12.5m以内带自动找平台2注:投标人需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主要机械设备原始发票扫描件。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以来(2010年1月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14)被相关职能部门(其行政效力涉及到峡江县)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通讯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招标人接收邮箱地址:********@qq.com。1.10.3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网上发布,网址: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1.11 分包和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该报价不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在投标控制价控制范围之间的情况下,属细微偏差。(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网上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以网上形式发给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资格审查资料;(5)项目管理机构;(6)承诺函;(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3.1.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在网上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网上发布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到账截止时间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金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汇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金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同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2013年6月24日北京时间17:00前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否则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信用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派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证书等)的复印件。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3.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经业主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除外)。3.5.9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要求统一使用A4纸张,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含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叁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商务标和资格标正副本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逐页签字或逐页加盖法人印章。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正本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枚,除此之外,所有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技术标禁止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技术标装订须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技术标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要求:封面、侧面及封底均采用白色皮纹纸,侧面不得做任何记号,切割整齐,正本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枚,且无其他文字,所有副本的封皮必须是完全空白,不能标明“副本”字样。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除本章3.7.3项有规定外)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标、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密封。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1中约定的要求递交密封袋:a、资格标文件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b、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c、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4.1.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按下列标识a、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标段,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b、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c、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d、投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及电子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拟派注册建造师携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若投标人代表未按上述规定出席开标会议或证件不全,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招标人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拟派注册建造师携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招标人代表现场每标段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按资格条件中要求查验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项目总工及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会议结束。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场宣布为无效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书上填写了投标总价,但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名或未加盖法人章;(3)投标报价书上有选择性报价;(4)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该合同段招标控制价0.97值上限或招标控制价0.90值下限。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招标人将各标段的中标人名单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7.2 中标通知招标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3.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签订并动工后甲方向乙方返还50%,桥涵土方工程完成后返还20%;水稳层完工后返还2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公路部门接养后返还10%。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排序人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实地考察,复核属实即确定为中标人,复核不属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对第二中标排序人进行实地考察,依次类推;在合同签定前,招标人可对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在保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峡江县财政局审定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应无条接受,否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投标人有效期也顺延。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后果;否则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后果。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a.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文件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5)投标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建造师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主要机械设备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A、评 标 价:70 分;B、施工组织设计:10 分;C、主要人员与设备:5 分;D、①财务 能 力:3分;②业绩:8分;③履约 信 誉:4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M值)为:A1标段:贰亿零壹拾壹万壹仟贰佰叁拾元整小写:********0元。其中暂列金额为:646500元。A2标段:壹亿伍仟捌佰柒拾叁万陆仟零玖拾叁元整小写:********3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0 元。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标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外,所有小于或等于0.97(M-Z)+Z值且大于或等于0.90(M-Z)+Z的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抽取下浮让利系数招标人代表每标段现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为: 0.930、 0.935、 0.940、 0.945、 0.950、 0.955、 0.960共七个系数;(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M+Ap)×0.5-Z]×K+ZM—招标控制价;Ap—评标价平均值,AP=(A1+A2+…+An)÷n;K—招标人随机抽取的下浮让利系数;Z—暂列金额;n—参与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评标价70分7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1;(2)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2;其中: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本次招标中:E1=2,E2=1。一般情况下,评标价基本分得分计算分值以保留两位小数为准,但当只保留两位小数无法区分评标价基本分得分值的高低时,可顺延小数位数取值,直至可区分高低为止。2.2.4(2)施工组织设计10 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分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合理、有保障的可得0.7分;②在上述基础上方案周全可靠、保障措施具体有针对性的可得0~0.3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3分①施工方案合理、操作方法可行、技术措施有保障的可得2分;②在上述基础上方案周全可靠、方法和技术措施具体有针对性的可得0~1分。施工方案、新工艺、新材料1.5分施工方案切实可行的得0.5分,方案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切实可行的每一个加0.5分,最高1.5分。工程工期、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5分①有工期、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可行的可得1.0分;②在上述基础上,管理体系周全、保证措施有针对性的可得0~0.5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分①有相关体系和制度、保证措施可行的可得0.7分;②在上述基础上,保证体系周全、制度完善、措施具有针对性的可得0~0.3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道路保通措施2分①有项目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事故应急预案、道路保通的可得1分;②在此基础上,保证体系周全、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具有针对性的可得0~1分。2.2.4(3)项目管理机构 5分项目经理与总工2分均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分;两者均为高工的各得0.5分。设备3分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可得1分;若自有5000型沥青拌合设备的加2分(此项得分按提供发票原件得分)。2.2.4(4)财务能力3分企业注册资本金1分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2亿元的可得1分。2010、2011、2012年的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1分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可得0.6分。②在上述基础上,资产负债率每降低5%得0.2分,本项最多可得0.4分。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1分评定为A的得0.8分,评定为AA的得0.9分,评定为AAA的得1分。本项不重复得分。业绩8分投标人施工业绩8分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5分,新建高等级公路每增加10公里加1分,最多加3分。履约信誉4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2分评定为AA的得2分。获奖情况2分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所完成的公路桥梁工程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励的(须提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每个奖项得0.7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注:(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在2008年1月1日之后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取抽签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及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主要人员与设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与设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资格标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标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招标文件规定废标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3.2 技术标评审对通过资格标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否则做废标处理。3.3 商务标评审对通过资格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标评审。3.3.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3.2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3.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4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打分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与设备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3.4.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 投标人得分=A+B+C+D。3.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6 评标结果3.6.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名先后次序。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中标无效、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禁止行为或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废标或重大偏差内容时,按下列方法处理:一、中标无效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第49条至第64条规定的违法情形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行业管理规定的,由招标监管机构依法查处。二、废标投标文件有废标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法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20、21、23、25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裁定为废标,并在开标现场公布。三、重大偏差裁定(一)有下列内容之一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裁定为重大偏差: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并告知是重大偏差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未告知是重大偏差的,一律裁定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裁定为重大偏差);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二)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的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四、细微偏差的裁定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或者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五、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评审时的裁定程序评标委员会裁定前,可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19、26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第51条第52条、第53条规定进行询标。(一)重大偏差的裁定按下列步骤进行:1、重大偏差由评委提出来,并列出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内容及裁定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集体讨论,裁定前对较关键问题可进行询标,重大偏差应书面裁定并集体签名;2、在开标现场公布重大偏差裁定结果;3、当事人有异议的,应书面提出申辩理由, 评标委员会应集体重新裁定, 重新裁定结果为评标阶段的最后裁定; 4、当事人对重新裁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开标会结束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出复议申请。(二)细微偏差的裁定按下列步骤进行:1、由评委提出来, 关键问题可进行询标;2、评标委员会集体裁定后,并记录在评标报告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200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 “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4 承包人4.1.10其他义务本项细化为:(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合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由承包人负责支付。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 ,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3)承包人应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任何运输车辆因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如果采用上述措施后,仍超过所通行的桥梁或道路的载重限制而又必须通过时,承包人应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所通行路线上的桥梁加固或改建,或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和因承包人未执行本款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业主概不负责承担。(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为了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自费养护维修由他人修建和使用的所有临时道路和桥梁(包括利用和加固的村镇便道),恢复原貌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应保证业主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和桥梁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他开支。(5)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公路部门没有接收养护维修,则后期所有养护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直至到公路部门接收养护维修为止。6.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4环境保护本款补充第9.4.7~第9.4.12项:9.4.7 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2)对于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a.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b.施工通道、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c.路面施工应注意保持水分,以免扬尘。d.隧道出渣和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排出的泥浆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向河流或农田排放。e.施工时应分段施工,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等管线的正常使用。9.4.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4.9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9.4.10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9.4.11 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承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监理工程师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但在缺陷责任期终止之前,承包人有权在现场一定范围内保留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本身义务所需的材料、装备及临时设施。9.4.12如果承包人未在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所有的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运走,则业主可以: (1)委托他人将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及承包人的其他财产觅地存放;以及 (2)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业主可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若不足时,业主可作价处理承包人财产用以抵补,或由业主依照法律从承包人处收回该款项。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其衡量标准是:按照江西省气象部门的统计资料,属非正常的连续降水、台风等天气。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上述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15. 变更本款修改为:业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量进行调整。工程减少时,按实际减少计量,工程量总价相应下调,工程量增加时按实际发生计量,如新增工程子项在清单中无报价,则按本专用条款的16款执行。16. 价格调整本款修改为:在合同执行中,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涨跌幅度所列价格的+10%以内(含本数)时,其价格不予调差;超出或减少部分按实调整。缺项项目决算办法: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进行确定。投标时缺项的材料单价按施工时的当地市场价确定。17. 计量与支付本款修改为:(1)回购价款的确定:本合同的回购价款由经峡江县财政局及审计局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造价和回购期利息及项目投资固定回报组成。(2)回购期五年。回购起算时间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完成并经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3)回购期利息:从进入回购期之日起分段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当年应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当年应支付工程款×当年基准贷款利率×N年。(4)回购价款的支付:回购价款依据经峡江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及审计局审定的工程总造价和利息及项目投资固定回报组成,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完成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分五年等额支付,甲方每年付款1次,每次付款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项目投资固定回报。(5)项目投资固定回报的计算:中标施工企业项目投资固定回报按照中标价的5%计算,支付方式和工程回购款一致,项目固定资本回报加中标价不突破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项目固定资本回报不计息。20. 保险 本款修改为:承包人应在办理有关保险后,尽快向业主提供按合同要求所投各种保险的生效证明,并在开工后56天内提交保险单,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副本。 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投保应由其投保的险种并保持有效,或未能在本款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则承包人应承担除本合同文件规定应由业主负责以外的一切损害赔偿和补偿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赔偿费用及其他开支。 承包人办理的其他各类保险,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没有办理保险的,并不免除承包人的相关责任。项目专用条款数据修改表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 包 人: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部地址:峡江县交通运输局 邮政编码: 33140921.1.2.6监 理 人:地址:邮政编码: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10%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5%。65.2.4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先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进场7天内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开工前3天内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1万元/天(人民币)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200万元(人民币)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0万元/天(人民币)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0 万元(人民币)1315.2.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0 %或增加收益的0%给予奖励1416.1在合同执行中,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涨跌幅度所列价格的+10%以内(含本数)时,其价格不予调差;超出或减少部分按实调整。1517.4.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总造价的5 %16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5 %的总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0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17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叁 份18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叁 份1918.2交工资料的份数:叁 份20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是21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22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23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承包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各类保险,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4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相关、公路质量的监督管理部门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 标段由K+至K+,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缎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5.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6.工程质量符合标准。7.承包入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嗣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l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予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入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台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擞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入的义务(1)发包入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含同第l、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正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l、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赂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资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弼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酲的安会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资(1)严格遵守嗣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人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爆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予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附件四注册建造师委任书(承包人全称)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注册建造师委任书致: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 月 日抄送: (监理人)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履 约 担 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 日注:承包人在获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采用银行提供的保函格式,其主要内容须与本保函内容原则一致。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技术规范条款”。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江西省吉安市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资格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目 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凭证五、项目管理机构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七、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八、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九、近年财务状况表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一、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十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十三、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十四、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xx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在认真研究后,愿意以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证书编号: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 (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二)投 标 函 附 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2逾期交工违约金11.5 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 4提前交工的奖金11.6 5提前交工的资金限额11.6 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 7质量保证金百分比17.4.1 8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 9保修期19.7 投标人: (盖单位章)投标书签署人签名: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 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 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年__月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月__日说明:1、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有关活动,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需办理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等代替。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说明:1、如果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有关活动,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等代替。 四、投标保证金凭证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由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采用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以投标截止期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人帐户上能查到的进帐为准,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五、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注: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七、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八、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公司单位职 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 专业,学制年经历年~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目前任职项目状况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可以调离日期备注注: 1.本表后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的复印件,并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2.本表后应附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复印件。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九、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 年 年 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债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净资产收益率%2.总资产报酬率%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注:1.本表后应附近三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2.本表后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需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十一、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交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需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开工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十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 十三、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数量(台)预计进场时间小计其中自有新购租赁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上述已列或未列的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机械。中标后,总承包人将根据此表检查进场的机械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总承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设备直到满足工作需要,且不增加费用,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十四、其他资料 江西省吉安市樟吉高速公路峡江互通连接线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目 录一、投标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00字以内);(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3)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通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道路保通措施(9)冬季和雨季的施工安排(10)农民工工资及为农民工创收保证体系及措施;(11)企业廉政建设保证体系及措施;(12)其他应说明的事项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格式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附表四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七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注:技术标为暗标,具体格式参照第二部分招标文件4.2款要求。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毕,请予审核。招标单位 (章)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情况 (章)备案受理人:负责人: 年 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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