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号乡三十二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三十号乡三十二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长岭县三十号乡三十二村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C03-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三十号乡三十二村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长发改字[2013]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岭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_ 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长岭县三十号乡三十二村。
2.2规模:土地整治面积403.31公顷。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监理;招标范围:长岭县三十号乡三十二村土地整治工程监理。
二标段工程:招标范围:长岭县三十号乡三十二村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2.4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工程计划工期:2013年7月8至2014年6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6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市政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市政等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备案的公告》[2012]2号文件要求已办理备案。
3.4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06日至2013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窗口(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单位介绍信;
(4)经办人身份证;
(5)外埠监理单位必须提供《吉林省入吉投标备案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境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3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7月0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开标室
7、联系人
招标人:长岭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长岭县
联系人:史国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刘 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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