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 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盐行审投资【2021】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先锋岛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亭湖区先锋街道东仓路32号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95万平方米,改建现有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工程费用约2.2亿元,本项目为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的权利。
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大型土石方、人防、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消防、电梯、室内外装饰、幕墙、智能化、附属道路、景观绿化、管网等规划总平面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清单为准。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设计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设计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工程总承包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等,免费提供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 580 日历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05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进场日期起算),与项目实施同步,服从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且工程总承包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免费提供监理服务。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1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 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大型土石方、人防、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消防、电梯、室内外装饰、幕墙、智能化、附属道路、景观绿化、管网等规划总平面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清单为准。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设计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设计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工程总承包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等,免费提供监理服务)。 |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 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 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专业甲 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特别说明:本项目资质要求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0-334号)。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5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施工造价达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7、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所有人员相互不得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如在主管部门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项目总监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
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且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不少于 1 名专职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先锋岛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行政商务中心B座 地址:盐城市兆泉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肖 坤 联系人:姜正娟
电话:****-******** 电话:139*****40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qq.com">********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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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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