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4月30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4月30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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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 邮 编:028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辽市蒙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型绿色建筑节能材料EPS模块生产线建设项目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辽市兴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 通辽市蒙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佳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总占地面积4000m2,租用通辽市兴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办公区等公辅设施,设置新型绿色建筑节能材料EPS模块生产线10条及其他辅助设备。 |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的措施: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量的0.5%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拟采取的措施:采用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安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厂区周边绿化,种植花草树木等措施。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的措施:采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加装基础减震、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废催化剂、废紫外线灯管、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措施: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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