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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朝阳广场金融Ⅱ907、石埠党校913、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电气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3-1323D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朝阳广场金融Ⅱ907、石埠党校913、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电气设备采购
项目预算:壹佰柒拾贰万叁仟肆佰零捌元零肆分(¥*******.04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001-A:采购YJV22-8.7/15-3×300电缆1220米;YJV22-8.7/15-3×150电缆120米,002-B:采购五间隔开闭所2台,003-C:采购塔材26.686吨,004-D:采购负荷开关FZW28(F)-12/630A 一台负荷开关FZW28-12/630A 四台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A标、B标和D标: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厂(商)家。
2.通过广西电网公司2010年度电网与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资格预审或通过南方电网备案的供应商(入围设备须与本次采购设备类型一致),或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供应商。
C标: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厂(商)家。
2.通过广西电网公司2011年二级物质候选供应商(入围设备须与本次采购设备类型一致),或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纸质采购文件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6月06日至2013年06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808财务室)
售价:伍拾元整/份(¥50.0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如需邮寄标书,请把电汇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号、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传真至: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姚俊 ****-*******传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6月18日15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开标时间:2013年06月1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树昌****-*******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李文建****-*******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6666
八、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南宁市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朝阳广场金融Ⅱ907、石埠党校913、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NZC2013-1323D审批编号:A标:[2013]NCCZJ078/1, 2,[2013]NCCZJ076/1,[2013]NCCZJ077/1; B标:[2013]NCCZJ078/3; C标:[2013]NCCZJ078/4; D标:[2013]NCCZJ082/1,[2013]NCCZJ082/2; 采购人: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3年6月 目 录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2第二章评审方法28第三章报价人须知29一总则31二询价采购文件33三报价文件34四报价37五评审37六合同授予40七其他事项41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4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1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说明:1、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报价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2、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报价人应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数详细列明。3、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A分标: 项号货物名称数量参考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要求1电缆1220米1、型号:普通敷设电缆(截面mm2以下)YJV22-3*3002、电缆导体的长期最高额定温度90°3、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250°4、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之峰值75kV5、外护套冲击耐压20kV6、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7、应有良好的防腐蚀、防蚁、防潮和阻燃性能,其中:电缆的防蚁性能应满足GB 2951.38 根据蚁巢法达到I 级蛀蚀等级;“退灭虫”防蚁护套的绝缘水平应符合DL 401 的规定。8、电缆导体截面尺寸必须100%满足尺寸要求,电缆导体材料必须采用国标。9、设备型号YJV22-8.7/15-3×3002电缆120米2、型号:普通敷设电缆(截面mm2以下)YJV22-3*1502、电缆导体的长期最高额定温度90°3、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250°4、雷电冲击耐受电压之峰值75kV5、外护套冲击耐压20kV6、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7、应有良好的防腐蚀、防蚁、防潮和阻燃性能,其中:电缆的防蚁性能应满足GB 2951.38 根据蚁巢法达到I 级蛀蚀等级;“退灭虫”防蚁护套的绝缘水平应符合DL 401 的规定。8、电缆导体截面尺寸必须100%满足尺寸要求,电缆导体材料必须采用国标。9、设备型号YJV22-8.7/15-3×150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三、交货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3、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由中标人自行组织卸货,并负责卸货过程的安全,保证产品完整;★六、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不包括安装费用; ★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如生产厂家供货实际需用数量与中标数量不符时,按经审定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3)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到指定地点,包装、卸货、技术指导安装并负责调试。4)如果供方不能按需方的进度要求供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供方负责。5)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达到广西电网公司的验收要求、并网要求。★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B分标1开闭所2台五间隔开闭所一、必要功能:1 主要结构及组合方式1.1开闭所由外壳箱体、单元拼接式或共箱式开关柜组成,组成后的开闭所要求在任一边侧可扩展拼接n个单元结构;开关柜SF6气室采用金属壳体。1.2 开闭所原则采用6单元开关柜组合方式,配置采用以下方式:进出线全部采用负荷开关的组合方式,不配置熔断器。二、辅助功能:箱体应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且便于运行、维护、检查、监视、检修和试验。要求免维护、防盗,满足全工况运行和凝露污秽试验要求。主要技术指标:1.1.1 额定电压(即最高电压):12kV1.1.2 额定频率:50Hz1.1.3 额定电流:630A进出线开关选用弹操机构的三工位负荷开关,负荷开关和接地刀闸的操作具备各自独立的操作孔,开关分合、接地位置标志必须使用中文标志。三工位负荷开关应具备两组或以上开关辅助接点。2、箱体2.1外壳箱体必须是采用厚度2mm或以上敷铝锌板多重折边工艺或不锈钢板加静电喷涂壳体或非金属新型复合耐火材料。柜体表面喷涂要采用先进工艺,具有面漆美观、附着力强、硬度高、耐腐蚀、抗老化、保光保色性好等性能,满足环保要求。至少10年不退色不锈蚀。箱体与基础的固定要求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方式。2.2单元开关柜及外壳箱体控制在:6单元不大于2700mm(宽)×1000mm(深)×1600mm(高)。外壳箱体不得高于开关柜200mm。三、其他见技术规范书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三、交货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3、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由中标人自行组织卸货,并负责卸货过程的安全,保证产品完整;★六、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不包括安装费用;★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如生产厂家供货实际需用数量与中标数量不符时,按经审定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3)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到指定地点,包装、卸货、技术指导安装并负责调试。4)如果供方不能按需方的进度要求供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供方负责。5)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达到广西电网公司的验收要求、并网要求。★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C分标项号货物名称数量参考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要求1塔材26.686t1基本要求1.1 铁塔制造应符合现行标准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要求进行。1.2 钢材应符合设计文件,并应符合现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尺寸、外形、重量等应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公差范围内,只取正偏差,不能取负偏差,并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2 切断技术要求2.1 钢材的切断(机械剪切和火焰切割的统称) ,应优先采用机械剪切,其次应采用自动、半自动和手工火焰切割;切断后,其零件应按工程代号、塔型、零件号三个部分的顺序,以钢字模压印进行标记。各部分之间应留一字空位。印记深度和位置应为镀锌后清楚易见;压印处的钢材表面不得产生凹面或凸面。需以焊接连接组装的零件,应避免组装、焊接后印记被覆盖。2.2 钢材切断后,其断口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mm的缺棱,并应清除剪切的毛刺或切割的溶瘤、飞溅物等。切割的断口的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1.0mm。3 制弯技术要求3.1 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 或热弯(加热温度为900—1000℃);但不得以氧—乙炔割炬、割咀烘烤制弯。3.2 零件制弯后,钢材的边缘应圆滑过渡,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折皱、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大于0.5mm。4 制孔技术要求4.1 除非设计文件和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一般可采用冲孔工艺。但当材质Q235厚度为16毫米及以上,材质Q345厚度为14毫米及以上的构件制孔时,必须采用钻孔或先冲小于规定孔径3毫米的小孔,再钻扩孔至规定孔径。4.2 孔壁与零件表面的边界交接处,不得有大于0.5mm的缺棱或塌角;冲件表面不得有外观可以看出的凹面。大于0.1mm的毛刺须清除。5 焊接连接组装技术要求5.6.1 组装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5.6.2 定位点焊用的焊条的型号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点焊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并应由有合格证的工人担任。6 焊接技术要求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其技术要求和检验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 中“焊接”部分的有关规定。7 成品矫正技术要求矫正后的部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钢材厚度的允许偏差值。8、其他见技术规范书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三、交货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3、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由中标人自行组织卸货,并负责卸货过程的安全,保证产品完整;★六、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不包括安装费用;★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如生产厂家供货实际需用数量与中标数量不符时,按经审定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3)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到指定地点,包装、卸货、技术指导安装并负责调试。4)如果供方不能按需方的进度要求供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供方负责。5)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达到广西电网公司的验收要求、并网要求。★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D分标项号货物名称数量参考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要求1负荷开关1开关本体部分:1、开关类型采用三相共箱式全密封结构,箱体内置负荷开关,单相(A、C相)及零序电流互感器,相间电压(或外置)互感器,永磁或弹簧操作结构等,箱体与带电部分采用SF6气体绝缘。正常使用至少15年免维护。配置要求:1)内置负荷开关为真空灭弧介质,串联联动隔离刀闸(刀闸先于真空管合闸,后于真空管分闸),相间电压(电源变压器)互感器用于采集电压,开关工作电源和检测信号。2)开关一次回路引出线采用多股软铜芯绝缘线,绝缘引线与导电端子进行绝缘封闭连接。绝缘引线导体截面240mm2。2、性能参数2.1额定电压:12kV;2.2额定电流:630A2.3额定热稳定电流(有效值):16Ka2.4额定热稳定电流耐受时间:4s2.5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峰值):40Ka2.6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20A2.7额定投切空载变压器电感电流:20A2.8机械寿命: 15000次控制器:技术要求:智能开关与变电站出线断路器配合,不需通信,实现架空T接短支线路或末端用户相间短路故障及单相接地故障就地隔离功能。当智能开关负荷侧发生界内相间短路故障,变电站馈出线断路器分闸,线路失电后,控制分界开关本体分闸;当开关负荷侧发生界内单相接地故障时,直接控制分界开关本体分闸。3. 设备型号 FZW28(F)-12/630A2负荷开关41开关本体部分要求采用以下两种结构之一:1、采用三相共箱式全密封结构,箱内配置真空灭弧介质负荷开关,串联联动隔离刀闸,簧操作结构等,箱壳与内置设备采用SF6气体绝缘;2、采用三相柱式结构,真空灭弧介质负荷开关置于环氧树脂固体绝缘中,不需要油或气体绝缘介质,弹簧操作机构;两种结构正常使用至少15年免维护。2性能参数2.1额定电压:12kV;2.2额定电流:630A2.3额定热稳定电流(有效值):16Ka2.4额定热稳定电流耐受时间:4s2.5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峰值):40Ka2.6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20A2.7额定投切空载变压器电感电流:20A2.8机械寿命: 10000次3. FZW28-12/630A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三、交货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五、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3、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由中标人自行组织卸货,并负责卸货过程的安全,保证产品完整;★六、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不包括安装费用;★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产品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如生产厂家供货实际需用数量与中标数量不符时,按经审定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3)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到指定地点,包装、卸货、技术指导安装并负责调试。4)如果供方不能按需方的进度要求供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供方负责。5)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达到广西电网公司的验收要求、并网要求。★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10kV、35kV交联聚乙烯电缆技术规范书工程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朝阳广场站金融Ⅱ907线路移改、石埠党校913线路移改、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广西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02月 1 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10kV、35kV交联聚乙烯电缆(YJV、YJLV、YJY、YJLY及相应带铠装),它提出了该电缆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附表一“技术差异表”中加以详细描述。1.4本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GB/T 12706-2008额定电压l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IEC 60502—2(1997)额定电压l~30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第2部分:额定电压6~30kV电缆有矛盾时,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6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1.7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产品应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产品应有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2 使用环境条件2.1运行条件2.1.1额定工作电压和频率: 8.7/15kV、26/35kV,50Hz。2.1.2系统接地方式: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系统。2.2环境条件2.2.1环境温度:-15℃~+60℃2.3敷设条件敷设环境有直埋、沟槽、排管、沟道、隧道、桥架、竖井等多种方式。地下敷设时电缆局部可能完全浸于水中。2.4运行及敷设要求2.4.1电缆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为90℃。2.4.2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2.4.3电缆敷设时环境温度应不低于0℃。2.4.4电缆敷设时允许弯曲半径单芯无锴装:不小于20倍电缆的实际外径单芯有锴装:不小于15倍电缆的实际外径三芯无锴装:不小于15倍电缆的实际外径三芯有锴装:不小于12倍电缆的实际外径3 技术参数和要求本次采购的电缆,其技术参数除应符合GB 12706的要求以外,还应满足本标书以下要求。3.1导体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应为圆形并绞合紧压,紧压系数不小于0.9。铜导体材料为无氧圆铜材。3.2挤出交联工艺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三层共挤工艺,全封闭化学交联。3.3导体屏蔽导体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导体上,表面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在剥离导体屏蔽时,半导电层不应有卡留在导体绞股之间的现象。 标称厚度为0.8mm,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7mm。3.4绝缘10kV电缆绝缘标称厚度为4.5mm,35kV电缆绝缘标称厚度为10.5mm,绝缘厚度平均值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绝缘任一点最薄点的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95%,任一断面上的绝缘偏心度≤10%。3.5绝缘屏蔽绝缘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绝缘表面,表面应光滑,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35kV绝缘屏蔽为不可剥离型。标称厚度为:0.8mm。绝缘屏蔽与金属屏蔽之间应有沿缆芯纵向的相色(黄绿红)标志带,其宽度不小于2mm。3.6金属屏蔽金属屏蔽由重叠绕包的软铜带组成,铜带连接应采用焊接方式,并满足短路温度要求。绕包应圆整光滑,搭盖率应不小于15%。三芯屏蔽截面积之和不小于25mm2(按管状计算),且三芯屏蔽应接触良好。3.7填充及隔离套缆芯采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应紧密无空隙。缆芯中间也应填充,三芯成缆后外型应圆整。隔离套厚度平均值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3.8铠装钢带铠装应采用双层镀锌钢带,绕包应圆整光滑。3.9 外护套外护套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值,任一点最小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3.10 电缆不圆度电缆不圆度应不大于15%电缆不圆度= (电缆最大外径-电缆最小外径)/ 电缆最大外径×100%3.11 成品电缆标志成品电缆的外护套表面应连续凸印或印刷厂名、型号、电压、导体截面、制造年份和计米长度标志,不得连续500mm内无标志。3.12 电缆盘卖方应用铁木结构电缆盘。电缆盘应能承受所有在运输,现场或在任何气象条件下户外至少储存10 年期间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并且电缆盘应承受在安装或处理电缆时所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不会损伤电缆及盘本身。电缆盘筒体最小直径应符合电缆最小弯曲半径。4 试验4. 1 电缆在制造、处理、实验、检验过程中,买方有权监造和见证,卖方不得拒绝。买方技术人员的工作不对厂家产品质量负责。4. 2 在出厂和抽样试验前30天,卖方应预先统治买方,买方应在10天内答复卖方是否去见证。如买方放弃见证,则卖方应把所作的试验以试验报告的形式提交买方。4. 3 出厂试验每批电缆出厂之前,制造厂必须对每盘电缆按GB12706以及本招标书要求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报告除附在电缆盘上以外,还应汇总三份原件送达买方。出厂试验项目序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标准1导体直流电阻试验GB/T 3048.4-20072局部放电试验⑴GB/T 3048.12-20073交流电试验⑵GB/T 3048.8-2007⑴局部放电试验在1.73U0时,放电量小于10pC。⑵交流电压试验要求3.5 U0,持续5min绝缘不击穿。4. 4 抽样试验抽样试验应按GB/T 12706及下表要求进行。并将试验报告提交买方。抽样试验项目序号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标准1结构检查GB/T 12706-20082导体直流电阻(20℃)GB/T 12706-20083局部放电试验GB/T 3048.12-200844h交流电压试验GB/T 3048.8-20085热延伸试验GB/T 2951.21-20086外半导体电层剥离GB/T 12706-20087隔离套工频耐压GB/T 2952-20084. 5型式试验如卖方已对相同型号的电缆按同一标准进行过型式试验,并且获得该架空绝缘导线的省级或市级的产品鉴定证书,则可用检验报告代替。如不符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到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电力部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设在武高所)重做型式试验,费用由卖方负责。重做的型式试验按GB/T 12706-2008及本招标书要求进行。4. 6现场交接试验4.6.1 电缆主绝缘、外护、内护套等绝缘电阻试验,采用5000V绝缘电阻表。按照Q/GXD 126.01-2009《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广西电网公司企业标准)进行。 4.6.2电缆主绝缘耐压试验,采用交流30-300Hz,2.5Uo/5min;进行。 4.6.3其他试验按照Q/GXD 126.01-2009《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广西电网公司企业标准)进行。5 供货范围详见附件6 供方应提交的技术资料6.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6.2 供方提供产品质量文件,型式试验报告、鉴定证书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6.3供方提供产品生产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和试验仪器设备的厂家、主要参数、投入使用时间。6.4供方提供给需方及设计单位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中,1份是纸质资料,另1份是AutoCAD2008电子版本。6.5供方提供以下材料、生产厂家、主要参数及差异表:表1 交联聚乙烯电缆序号技术参数国标出厂值原材料生产厂家备注 1规格型号2标称截面mm3近似外径mm4最小绝缘标称厚度mm5芯数×截面mm26缆芯采用圆形、扇形、瓦型说明7最小标称导体屏蔽厚度mm8绝缘屏蔽厚度mm9软铜带屏蔽厚度mm10外户套厚度mm1120℃导体直流电阻最大值,Ω/km1270℃绝缘电阻最小值MΩ/km13电缆允许弯曲半径14电缆允许最大拉力15封帽的结构16单位重量kg/km表二 技术差异表序号项目偏差说明7 储存与运输要求7.1产品在运输应有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7.2导线储存、运输中应该注意通风、防潮,同时不得与有腐蚀性的物品堆放在一起。还应注意避开有腐蚀性气体环境。运输工程中应避免野蛮装卸。7.3电缆交货使用电缆盘,每盘电缆长度一般不小于1500m,两端应有可靠的防水密封保护,电缆盘上应标明:盘号、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毛重、厂名、正确旋转方向及制造年月和供方名称。附件:10kV、35kV交联聚乙烯电缆供货范围附件10kV交联聚乙烯电缆供货范围一、10kV交联聚乙烯电缆工程项目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朝阳广场站金融Ⅱ907线路移改、石埠党校913线路移改、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单位备注110kV交联聚乙烯电缆YJV22-8.7/15-3×3001.220km210kV交联聚乙烯电缆YJV22-8.7/15-3×1500.120km交货时间工程业主定交货地点工程业主定设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 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系人:戚世强联系电话:
136*****232邮箱:
********2@qq.com10kV SF6全绝缘开闭所技术规范书工程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广西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04月 1 总则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10kV全封闭、全绝缘、可扩展、单元式与共箱式模块的组合开闭所。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该产品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本技术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供需双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有矛盾时,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GB3804—2004 《3~63kV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GB/T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486—2000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订货技术条件》 DL/T539—2006《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404—2007《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1.7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三台以上或高于本招标书技术规范的设备,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产品应有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2 使用环境条件2.1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40℃ 最低温度:- 15℃ 日温差: 15K2.2海拔高度:不大于1000m2.3户内环境湿度(相对湿度) 日平均不大于95%,月平均不大于90%2.4地震烈度8度水平加速度:0.15g2.5环境污秽等级:Ⅲ级(或按广西污秽地区分布确定污秽等级)3技术参数和要求3.1开关设备技术参数按表3.1要求表3.1开关设备技术参数名称三工位负荷开关额定电压(kV)12额定频率(Hz)50额定电流(A)630额定热稳定电流(有效值)(kA)16额定开断负荷电流(A)630开断接地故障电流(A)50 开断电缆充电电流(A)20额定短时耐受电流(kA/S)16/4负荷开关转移电流(A)1700负荷开关和接地开关关合电流峰值(kA)40主绝缘对地、关断口间及相间1min工频耐压(kV)42 隔离断口间的绝缘1min工频耐压(kV)48二次回路绝缘(kV)2机械操作分/合次数(次)≥3000SF6年泄漏率≤0.1% 防护等级SF6气室(箱)、熔断器筒及电缆进出线肘型联接头IP67,开闭所外壳 IP33设计使用寿命(年)303.2主要结构及组合方式3.2.1开闭所由外壳箱体、单元拼接式(每个开关柜一次设备共一个气室)或共箱式(各开关柜一次设备共一个气室)开关柜组成,组成后的开闭所要求在任一边侧可扩展拼接n个单元结构;开关柜SF6气室采用金属壳体。3.2.2 开闭所原则采用5单元开关柜或6单元开关柜组合方式,配置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进出线全部采用手动负荷开关的组合方式,不配置熔断器、CT、PT及二次保护;适用于配电网的环网连接、电力分配。(2)进线采用负荷开关,出线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负荷开关组合方式;熔断器+负荷开关组合方式适用于用户终端的电力分配及变压器保护。3.2.3进出线开关选用弹操机构的三工位负荷开关,负荷开关和接地刀闸的操作具备各自独立的操作孔,开关分合、接地位置标志必须使用中文标志。三工位负荷开关应具备两组或以上开关辅助接点。3.2.4开闭所进出线电缆头采用欧式结构,配置可触摸型。每单元间隔具备独立电缆小室。每个进出线间隔(单元),配置珠海优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防止带电误合地刀及高压带电显示装置”,其采样方式为在电缆端头安装感应式传感器,容量为18±2PF,传感器二次引出线应采用端子连接或焊接方式。每单元间隔带有面板式短路(接地)故障指示器。3.2.5高压电缆室均有与壳体相同防护等级的压力释放装置(或通道),其压力出口的位置确保对人身没有危害,并提供压力释放试验报告。3.2.6高压电缆室高度不小于800mm,其中最低(矮)相电缆进线肘型头中心距离开关柜底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00mm,并提供开关柜底部封板。高压电缆室面板可带电打开,用于探测电缆肘型头等部件的发热情况。3.3箱体3.3.1外壳箱体必须是采用厚度2mm或以上敷铝锌板多重折边工艺或不锈钢板加静电喷涂壳体或非金属新型复合耐火材料。柜体表面喷涂要采用先进工艺,具有面漆美观、附着力强、硬度高、耐腐蚀、抗老化、保光保色性好等性能,满足环保要求。至少10年不退色不锈蚀。箱体与基础的固定要求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方式。统一军绿色(除特殊说明外)。3.3.2单元开关柜及外壳箱体控制在:5单元不大于2400mm(宽)×1000mm(深)×1600mm(高),6单元不大于2700mm(宽)×1000mm(深)×1600mm(高)。外壳箱体不得高于开关柜200mm。3.3.3箱体应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且便于运行、维护、检查、监视、检修和试验。要求免维护、防盗,满足全工况运行和凝露污秽试验要求。3.3.4开关柜箱壳,尤其是操作面板及肘型头电缆室面板具有防爆隔离功能,短路故障、爆炸等不危及人身安全。3.3.5开关柜气箱要求防电弧设计,电缆、熔丝室均选用具有耐电弧性能的间隔,箱底部具有防爆膜能泄压、防止电弧故障。3.4开关柜测量仪表、监控装置及辅助回路3.4.1 每个SF6气室要求配置压力表。电气测量仪表及辅助回路中的端子以及其他辅助元件与高压带电部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的防振动措施,不致因开闭所中负荷开关等元件在正常操作及故障动作而影响它的正常工作及性能。3.4.2当测量仪表及监控装置盘面以铰链固定于开闭所时,仪表的连接导线应采用多股软铜绝缘线,端子排、接线板及固定螺丝均为铜质材料制成,标志应正确、完整、清楚、牢固。3.5接地3.5.1开闭所的金属骨架及其安装于柜内的高压电器组件的金属支架应有符合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沿开闭所的整个长度延伸方向箱体电缆室内应设有专用的铜质接地导体,最小截面不得小于30 mm2,与接地网及箱体可靠相连,并设有固定接地端子和明显的接地标志。3.5.2为不破坏开闭所箱体表面油漆,防止箱体底部锈蚀,保持箱体美观,接地螺栓或接地孔应设置在开闭所箱体内。3.5.3接地回路所能承受的峰值耐受电流和短时耐受电流应与主回路相适应;专用接地导体应承受可能出现的最大短时耐受电流;接地汇流排以及与之连接的导体截面,应能通过铭牌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87%。3.6铭牌3.6.1开闭所的铭牌(铝合金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造厂名称和商标②型号、名称和出厂序号、出厂日期③额定参数④设计等级和防护等级3.6.2开闭所内安装的高压电器组件,如SF6负荷开关及其操作机构、互感器、高压熔断器、套管等均应具有耐久而清晰的铭牌。在正常运行中,各组件的铭牌应便于识别;若装有可移开部件,在移开位置能看清亦可。3.6.3开闭所内安装的高压电器组件(含连接导体)额定值不一致时(如额定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额定短路持续时间及额定峰值耐受电流),柜上的铭牌应按最小值标定。3.6.4开闭所内每间隔面板标示电气接线图,柜内各种设备的型号规格、尺寸。开闭所门内侧应附有本开闭所电气一次接线图。3.6.5本规范技术参数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或规定执行。3.7其他3.7.1温升,依照DL/T593-2006《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第6.5条执行,并且对于可能触及的外壳和盖板,其温升不得超过30K。3.7.2厂家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同型号开闭所的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主要元器件的生产厂家及其主要参数。进口产品必须提供中文说明书。3.7.3电缆进线肘型联接头必须配置可触摸型,材料选用优质硅橡胶或三元乙丙预制式。并配齐安装肘型联接头等所需的零配件,详见附表。3.7.4门应有密封措施,并装有把手、暗闩和能防雨、防堵、防锈的暗锁,铰链应采用内铰链。3.7.5箱体外表面应喷涂广西电网公司安健环标志(由需方提供图样和要求)。4 试验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项目、方法进行试验,并且各项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技术标准。4.1 型式试验项目(提供型式试验鉴定报告)4.1.1绝缘试验,包括雷电和操作冲击试验;1min工频耐压试验;控制回路的1min工频耐压试验。4.1.2机械试验,机械操作试验;常温下机械定性试验。4.1.3主回路电阻测量。4.1.4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4.1.5 长期工作时的发热(温升)试验。4.1.6端部短路条件下的开断与关合试验。4.1.7其他条件下的开断与关合试验。4.1.8容性电流开合试验,包括空载架空线路;空载、电缆的开合试验。4.1.9对SF6柜进行气体密封试验。4.2出厂试验4.2.1检查产品外观质量、装焊质量、外形尺寸、测量相间中心距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及图纸、技术条件以及工艺要求。4.2.2 SF6气体额定压力检查;在SF6气体压力大于0.04MPa时, 年漏气率。4.2.3主回路电阻测量;辅助控制回路工频耐压试验。4.2.4防误操作联锁检查:负荷开关"合""分" 10次无拒动;地开关"合""分"试验10次无拒动;组合电器熔断器触发脱扣5次无拒动。4.2.5防误操作联锁检查:负荷开关合闸后,接地开关不能合闸;接地开关合闸后,负荷开关不能合闸。4.2.6 三工位开关机械特性试验(刚分、合速度及三相分、合闸不同期性)。4.2.7户外箱体检验4.3现场交接试验4.3.1出厂资料的检查: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出厂检验记录单)、特别说明文件是否齐全。外观和尺寸检查。4.3.2安装好后,每一回路开关连同肘型电缆附件的工频耐压或直流耐压试验(耐压值下降为出厂试验耐压值的85%)。4.3.3其它试验项目同4.2出厂试验项目(其中4.2.2、4.2.6由于全封闭在现场无法检测)5 供货范围详见附件6.厂商应提供的技术文件供方应向需方和设计单位提交下列用于设计、设备监造和检验、现场安装和调试以及运行维护方面的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及以参数下表。表一、开闭所资料表序号设备名称产品类型生产厂家1开闭所(单元数)2是单元拼接式或共箱式3电缆肘形头材料4最低(矮)相电缆进线肘型头中心距离开关柜底的垂直距离(mm)5负荷开关6熔断器及熔丝7故障指示器8箱体外壳材料及厚度(mm)9箱体外壳颜色10箱体外壳(宽×深×高)尺寸11单元(宽×深×高)尺寸,共箱型取平均值12金属类箱体外壳不锈蚀、不变色年限(年)13非金属类箱体外壳不变形龟裂、不抹出粉、不变色年限14其他表二 技术参数表序号技术参数1额定开断负荷电流(A)2开断接地故障电流(A)3开断电缆充电电流(A)4额定短时耐受电流(kA/S)5负荷开关转移电流(A)6负荷开关和接地开关关合电流峰值(kA)7SF6气室/熔丝室/柜外壳 IP防护等级8SF6充气压力20℃(Bar)/年泄露率(%)9SF6开关整体重量/箱体外壳重量(kg)10使用寿命(年)表三 开闭所安装配件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生产厂家1硅橡胶预制头只2应力锥(管)只3热缩三指套(或冷缩)只4热缩绝缘管(或冷缩)条5专用端子只6电缆卡子套7双头螺栓套8接地卡箍套9编织地线条10清洗纸包11硅脂膏支12抹布条13手套付14密封胶条15铜绑线米16相色带卷黄绿红17砂布块18焊锡膏瓶19焊锡条条20封堵胶泥kg21开闭所底部电缆防火板表五、供货单位(乙方)填写差异表序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号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7 运输要求7.1产品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丢失。7.2 包装应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散件应装箱或捆扎,大件的包装箱上应有起吊图纸说明。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7.3 所有包装上应有以下标志:装运标志;发货及到货地点、发货及收货单位、人;设备名称和合同号、箱号;外形尺寸、毛/净重量;7.4 运输7.4.1 运输手续(包括保险)由供方办理,途中押运由供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即由供方送达需方指定地点)。7.4.2 供方发货后3天内电告需方,并将发运提货等有关单据一式三份用快件寄给需方。需方接货时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开箱中发现问题由供方负责处理。附件:10kV SF6全绝缘开闭所供货范围附件10kV SF6全绝缘开闭所供货范围工程项目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序号内容1开闭所型号五间隔2形式单元拼接式或共箱式3单元数量6单元5单元4单元组合方式 三工位负荷开关、熔丝5订购数量(座)26进出线适用于电缆截面95-400mm2 交货日期由工程业主定交货地点由工程业主定10kV及以下角钢塔标准技术标书工程项目: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广西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公司2013年04月 目录1 总则12 工作范围12.1 范围和界限12.2 服务范围2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34 使用条件44.1 正常使用条件44.2 特殊使用条件55 技术要求55.1 基本要求55.2 切断技术要求55.3 制弯技术要求65.4 制孔技术要求75.5 清根、铲背和开坡口技术要求85.6 焊接连接组装技术要求95.7 焊接技术要求105.8 成品矫正技术要求105.9 热浸镀锌要求按表5.9规定105.10 试拼与试装检查技术要求115.11 塔脚板制作125.12 插入角钢制作125.13 产品质量合格证125.14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25.15 标志126. 包装及运输136.1 包装136.2 运输137 铁塔加工说明138 工艺169 技术差异表1610 卖方需说明的其他问题17 11 总则 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的10kV及以下角钢塔, 它提出了该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招标技术文件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 不管是多么微小, 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 本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1.5 本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 本招标技术文件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1.7 卖方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如果卖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买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8 卖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9 卖方应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1.10 标注“★”的条款为关键条款,作为评标时打分的重点参考。22 工作范围2.12.1 范围和界限(1) 本标书适应于所供10kV及以下角钢塔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交付、现场安装和试验的指导、监督以及试运行工作。(2) 现场安装和试验在卖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买方完成。(3)本标书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装配、试验、运输、包装、保管、安装和运行维护有关的技术要求,按条款3所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2.22.2 服务范围(1) 卖方应按本标书的要求提供全新的、合格的10kV及以下角钢塔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卖方所提供的组件或附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卖方应对质量向买方负责,并提供相应出厂和验收证明。(2) 供货范围一览表卖方提供的10kV及以下角钢塔的具体规格见表2.1:供货范围及设备需求一览表。卖方应如实填写“卖方保证”栏。表2.1 供货范围及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买方要求卖方保证型式、规格数量(吨)型式、规格数量(吨)110kV角钢塔IVG23-15m2基(10.713)210kV角钢塔ⅡY23-15m1基(2.882)310kV角钢塔ⅡY23-12m2基(5.020)410kV角钢塔ⅡY21-12m3基(6.252)510kV角钢塔ⅡY21-12m1基(1.819)注:角钢形式、规格及数量按设计图纸计列(3) 工厂试验由卖方在生产厂内完成, 但应有买方代表参加, 参加工厂验收的人数及天数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4) 现场安装和试验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由买方完成, 卖方协助买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 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卖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免费培训。安装督导的工作范围及人数和天数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5) 卖方应协助买方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6) 设计联络会议的地点及买方参加人员的人数和天数等规定详见标书商务部分。3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除本标书特殊规定外,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规定的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 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卖方选用本标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 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卖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标书规定的标准, 并从买方处获得书面的认可才能使用。提交供审查的标准应为中文或英文版本。主要引用标准如下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GB/T1591-200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SDZ025-87输电线路铁塔质量分等标准GB/T 5782-2000六角头螺栓C级GB/T 6170~2000六角螺母C级GB/T 805-2000 扣紧螺母DL/T764.4-2002输电线路铁塔及电力金具紧固用冷镦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GB/T 9793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GB/T 985-88 气焊、手工电弧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86-88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787-88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709-8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5117-1995 碳钢焊条GB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GB/T3098.1—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2—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GB/T2694-2003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DL/T5442-2010 输电线路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470-1997 锌锭GB 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391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品热浸镀锌 技术要求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4★4 使用条件本招标书技术文件要采购的10kV及以下角钢塔,其安装地点的实际外部条件与本标书中正常使用条件不符时,填写表4.1 设备外部条件一览表。表4.1 设备外部条件一览表(有特殊要求时填写)序号名 称单位数值备注(须说明本工程适用的是正常使用条件或是特殊使用条件)1环境温度最高日温度℃最低日温度最大日温差2海拔m3太阳辐射强度W/cm??24污秽等级5覆冰厚度mm6风速m/s7相对湿度最大日相对湿度%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8耐受地震能力(指水平加速度,安全系数不小于1.67。水平加速度应计及设备支架的动力放大系数1.2)g9系统标称电压:kV/10系统最高电压kV/11系统额定频率Hz/12设备运输条件/4.1 正常使用条件4.1.1 海拔高度: ≤2500m4.1.2 最高环境温度: +45oC4.1.3 最低环境温度: -20oC4.1.4 年平均气温: 20oC4.1.5 最大日温差: 30oC4.1.6 日照强度: 0.1W/cm2(风速0.5m/s)4.1.7 覆冰厚度: 0~30mm4.1.8 最大设计风速:35m/s(离地面10m 高处15 年一遇、10 分钟平均最大值)4.1.9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61 ~ 864.1.10 污秽等级: Ⅰ~Ⅳ级4.1.11 地震烈度:Ⅷ度4.2 特殊使用条件凡不满足4.1条正常使用条件之外的特殊条件,如环境温度、海拔、污秽等级等条件项目单位应在表4.1中明确,且应在招标书的相应技术条款及表11技术差异表中对有关技术参数及要求加以修正、说明,并在提交需求计划及招标书时向物资部门特别明确。5★5技术要求5.1基本要求5.1.1 铁塔制造应符合现行标准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要求进行。5.1.2 钢材应符合设计文件,并应符合现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尺寸、外形、重量等应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公差范围内,只取正偏差,不能取负偏差,并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5.1.3 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工作地点环境温度按下表5.1规定。表5.1 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的环境温度表项 目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冷弯曲钢的牌号Q235工作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20℃-16℃-6℃Q345-15℃-12℃0℃5.1.4 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量仪均应具有相同的精度,并应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5.2 切断技术要求5.2.1 钢材的切断(机械剪切和火焰切割的统称) ,应优先采用机械剪切,其次应采用自动、半自动和手工火焰切割;切断后,其零件应按工程代号、塔型、零件号三个部分的顺序,以钢字模压印进行标记。各部分之间应留一字空位。印记深度和位置应为镀锌后清楚易见;压印处的钢材表面不得产生凹面或凸面。需以焊接连接组装的零件,应避免组装、焊接后印记被覆盖。5.2.2 钢材切断后,其断口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mm的缺棱,并应清除剪切的毛刺或切割的溶瘤、飞溅物等。切割的断口的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1.0mm。5.2.3 钢材的切断允许偏差按表5.2规定。表5.2 钢材切断允许偏差表 单位: mm项目允许偏差示意 图基本尺寸长度L或宽度b±2.0 切断面垂直度Pt/8≤P≤3.0角钢端部垂直度P3b/100≤P≤3.0 注:上表系按独立原则给出的允许偏差,当被测要素具有相关,即角钢或平面形状为矩形的钢板在同一平面的两端,或角钢在同一端的两个平面,各自的垂直度偏差数值虽未超过上表规定,但按相关原则尚需符合下列要求:对在同一平面的两端上的偏差符号应相反;在同一端的两个平面上的偏差符号应相同。5.3 制弯技术要求5.3.1 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 或热弯(加热温度为900—1000℃);但不得以氧—乙炔割炬、割咀烘烤制弯。5.3.2 零件制弯后,钢材的边缘应圆滑过渡,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折皱、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大于0.5mm。5.3.3 零件制弯的允许偏差按下表5.3规定。表5.3 零件制弯允许偏差表 单位:mm项目允许偏差示意图曲点(线)位移S2.0 制弯度f钢 板(5L/1000) 角钢边宽bmm非接续角钢b≤50(7L/1000)50<b≤100(5L/1000)100<b≤200(3L/1000)接续角钢不论b大小(1.5L/1000)5.4 制孔技术要求5.4.1 除非设计文件和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一般可采用冲孔工艺。但当材质Q235厚度为16毫米及以上,材质Q345厚度为14毫米及以上的构件制孔时,必须采用钻孔或先冲小于规定孔径3毫米的小孔,再钻扩孔至规定孔径。5.4.2 孔壁与零件表面的边界交接处,不得有大于0.5mm的缺棱或塌角;冲件表面不得有外观可以看出的凹面。大于0.1mm的毛刺须清除。5.4.3 螺栓及螺栓孔的直径按下表5.4规定;其它要求按表5.5规定。表5.4螺栓及螺栓孔直径规定表单位: mm项 目螺纹规格M16M20M24M27M30M33M36M39M42M45螺栓公称直径d16202427303336394245无螺纹杆部直径ds镀前max16.220.324.327.330.333.336.339.342.345.3min15.519.4623.4626.4629.4632.4635.4638.4641.4644.46镀后max16.3220.4224.4227.4230.4233.4236.4239.4242.4245.42min15.6219.5823.5826.5829.5832.5835.5838.5841.5844.58螺栓孔公称直径D17.521.525.528.531.534.537.540.543.546.5公差+0.5+0.5+0.8+0.8+0.8+0.8+0.8+0.8+0.8+0.8螺栓示意图如下: 表5.5角钢制孔允许偏差表 单位:mm项 目允许偏差示意图孔中心线垂直度C≤0.03t且≤2.0 孔位置度排间距离S±1.0 角钢准距A1A2多排孔±0.7接头处±0.7其他±1.0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L1±0.7 同一组内相邻两孔间L2±0.5相邻两组的孔间L3±1.0任意两组的孔间L4±1.5角钢及钢板的端孔中心至切断线的距离Ld±1.5 角钢端孔中心至切角边缘的距离Lq(Lq≥1.3D)±1.5注:(1) 表5.5中“任意……..”是“相邻…….”的相对词,即前者不包含后者。(2) 对于冲制孔的测量均应在其小径的面上进行。5.5 清根、铲背和开坡口技术要求清根、铲背和开坡口的允许偏差按下表5.6规定。表5.6 清根、铲背和开坡口的允许偏差表 单位: mm项目允 许 偏 差示 意 图清根h6<d≤1010<d≤16 d>16 角钢铲背圆孤半径R1开 坡 口开角α±5° 钝边C±1.05.6 焊接连接组装技术要求5.6.1 组装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5.6.2 定位点焊用的焊条的型号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点焊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并应由有合格证的工人担任。5.6.3 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按下表5.7规定。表5.7 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表单位:mm 项目允许偏差示意 图重心Z0主 材±2.0 腹 材±1.5端距Ld±3.0无孔节点板位移e±3.0跨焊缝的相邻两孔间距L±1.0 搭接构件孔中心相对偏差K1.0 搭接间隙mb≤501.0 b502.0T接板倾斜f有孔±2.0 无孔±5.0T接板位移δ有孔±1.0有孔±5.05.7 焊接技术要求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其技术要求和检验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 中“焊接”部分的有关规定。5.8 成品矫正技术要求5.8.1 矫正后的部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钢材厚度的允许偏差值。5.8.2 成品矫正允许偏差,按下表5.8规定。表5.8 成品矫正允许偏差表项目允许偏差示 意 图角钢顶端直角900±35’ 型钢及钢板平面内的挠曲fb≤80 (1.3L/1000) b80(1.3L/1660)焊接构件平面内挠曲f接点间挠曲主材(1.3L/1000) 腹材(1.5L/1000)整个平面挠曲(L/1000) 5.9 热浸镀锌要求按表5.9规定5.9.1 镀锌层平均附着量即厚度和面密度,通常以金属涂镀层测厚仪直接测量锌层厚度。发生争议时,以脱层试验方法测试面密度作为仲裁。5.9.2 镀锌层要求钝化,其方法及效果须满足相关标准。表5.9 热浸镀锌要求项目技术要求外观-镀锌表面状态镀锌层表面应具有实用光滑、颜色均匀、连续完整的镀层,不得有结瘤和过分沉积等使用上有害的缺陷镀锌层平均附着量厚度(μm)镀件厚度(mm)565≥586面密度(g/m2)5460≥5610均匀性镀锌层应均匀,作硫酸铜试验,耐浸蚀次数应不低于4次附着性镀锌层应与基本金属结合牢固,经落锤试验镀锌层不凸起、不剥离.5.10 试拼与试装检查技术要求5.10.1 零件、部件加工后,应按施工图进行试拼与试装检查。试并检查是将束件各层所有的零件合并一起,检查孔的位置正确性;试装检查是将一定单元(整塔或其分段) 的零件、部件组装一起,检查其控制尺寸和安装适宜性。试拼、试装中,当检查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应用量规进行。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或0.4mm(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的量规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全部通过。5.10.2 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应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其直径尺寸宜从大于公称直径的螺栓中选取。5.10.3 铁塔的试装,应保证每一种塔型都应经过试组装,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铁塔试组装时应有买方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件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安装不适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螺栓总数的60%,并应进行紧固。5.10.4 铁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以下项目塔型控制尺寸检查;铁塔根开、基础根开检查;挂线点尺寸及位置检查;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构件偏差的抽查;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挂线点构件几何断面尺寸的检查。对每一种塔型在试组装后需修改原设计的部位,应由承包人提出清单报买方,经设计单位修改、买方批准后,承包人再按批准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如承包人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10.5 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5.11 塔脚板制作(1)塔脚板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2)塔脚板上的靴板倾角应保证其精度,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 时不得有空隙。(3)塔脚板上的底脚螺栓孔制孔时,应先引孔,并逐次达到设计所规定的孔径。(4)塔脚板在矫正后应平整,不得有凹凸出现,以致影响与基础的连接。 5.12 插入角钢制作插入角钢坡度与所用铁塔的主材坡度一致,插入角钢棱与基础顶面的交点处应有明确的标记。5.13 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签发质量证明书并标注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5.14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承包人应对货物的标识、包装和运输到合同交货地负责。5.15 标志(1)铁塔零部件标记的钢印,宜排列整齐,字形不得有残缺,钢印深度根据钢材厚度可在0.5~1.0mm以内。焊接部件的钢印不得被覆盖,零部件标记的钢印清楚可不盖油印;为了明显,制造厂应在钢印附近加盖制造厂厂标或盖明显符号的油印。(2)所有构件应标记每个工程的明显的标记符号。(3)全部包装标识应标记清楚和正确,以保证安全地到达目的地,并避免产品丢失或包装错误的可能性。(4)外包装标记应标明卖方名称和买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号、商品的品种和数量、净重及毛重、到达的目的地以及其它必须的资料。66 包装及运输6.1包装6.1.1 卖方应以任何运输过程中都能保护货物不受到损坏的方式而设计和准备包装。6.1.2 铁塔应单基包装并保证螺栓、垫片等的同步与配套:(1)根据塔材编号、角钢规格大小包装若干捆,每捆重量限于2~3吨。(2)每捆包装塔材,必须做到包捆整齐、牢固不松动,并应防止锌层损坏。(3)每捆塔材应注明塔位号、塔型、塔高。6.1.3 包装应有足够的强度能在短途搬运、货物储存和装车、装船中承受较大冲击而不能散包。6.1.4 在货物交付时应有单基包装清单。6.1.5 包装要求应根据供需双方协议进行。但不论采用何种包装材料或何种包装方法,在其正常运输条件下应保证产品不受损坏。6.2 运输6.2.1 铁塔发运构件的凸出部分在装车、运输和装卸时,应将其妥善固定,以免发生变形。6.2.2 铁塔的发运应按交通部门的规章办理。6.2.3 运输中应注意装、卸,不能损坏包装或使产品变形、损坏。77 铁塔加工说明除图中注明者外,必须遵照下列统一要求进行加工和组装。7.1、铁塔加工应符合《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2694-2003)、《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200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的要求。铁塔加工用钢材、焊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各项技术条件要求。对每批材料除具备厂家技术文件外,还应抽样检查其化学成份、物理机械性能及断面尺寸。所有零、部件除注明“HP”、“HL”为Q345B钢外,其余均为Q235B钢。采用的螺栓为M16、M20、M24及以上,级别:M16为4.8级、M20、M24为6.8级、M24以上为8.8级(均为热镀锌后的强度级)。7.2、铁塔使用的钢管、角钢、钢板及其它材料的规格、材质均按设计图纸的要求使用,且材质均不低于“B”级。如有材料代用需征得设计方同意。7.3、材料代用时,需注意发生的相关影响(如螺栓通过厚度、主材接头操平内垫片的增减等),并由加工厂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以便施工安装。7.4、铁塔构件所有构件不宜接长,如有接长需征得设计方同意。7.5、角钢螺栓准线除图中特殊注明外,一般按DLGJ136-1997制图规定执行。表7.1 角钢基准线和螺栓准线(单位mm)序号角钢肢宽 基准线距 螺 栓 柱 线 距排 列间 距ε最大可使用 孔 径Φ备注单 排双排a0a1a2 140202017.5245232335025254562828563303021.主材接头按单排准线111105555458540121256060509040131407070551004525.注:铁塔心线以铁塔结构图为准。7.6、铁塔构件制孔时,一般可采用冲孔工艺。但当材质Q235厚度为16毫米及以上,材质Q345厚度为14毫米及以上的构件制孔时,必须采用钻孔或先冲小于规定孔径3毫米的小孔,再钻扩孔至规定孔径。7.7、结构图中图面内的图例、代号等在说明中未提及者一般按DLGJ136-1997制图规定执行。7.8、角钢及钢板的螺栓间距、边距除图中特殊注明外,应按表7.2采用。表7.2角钢及钢板之螺栓间距、边距(单位mm)螺栓规格孔径孔 距边距单 排 孔双 排 孔端边 Ld轧制边 Lz切角边 Lq M16Φ17.5508025≮20≮23M20Φ21.56010030≮26≮28M24Φ25.58012040≮31≮33注:角钢的切肢边也应满足上表要求。附图:脚钉型式示意图7.9、脚钉与螺栓级别相同。直线塔塔身脚钉排列在D腿,头部(曲臂及以上) D、A腿侧均装脚钉;干字型转角塔边横担以下的脚钉装在内角侧的D腿(右转)或B腿(左转)上,以上部位的脚钉装在外角侧的A腿(右转)或C腿(左转)上,酒杯型转角塔(含直线转角) 的脚钉装在内角侧的D腿(右转)或B腿(左转)上,头部(曲臂及以上) D、B腿侧均装脚钉。双回路转角塔脚钉都装在转角内侧的D腿(右转)或B腿(左转)上。00转角时除非电气专业有明确要求,一般均视为右转。加工时,脚钉间距按400~450mm距离,左右相间统一排列。脚钉采用弯钩型式,见表2-12附图。7.10、各结构图构件明细表中的构件长度供备料用,需进行1∶1放样后再下料,节点板的外形尺寸须根据放样确定。7.11、角钢接头处,各角钢一律采用对接,两角钢接头处的间隙为10mm。内包钢连接时,采取铲内包钢背的方法;外包钢连接时,采取铲外包钢弧的方法。角钢对接外贴连接钢板的螺孔边距至少取2.0d(d—螺栓直径)。7.12、铁塔所有外露部分均需热浸镀锌防腐。7.13、当采用双螺帽时,应确保装好螺帽后螺杆平扣或出扣。7.14、各型铁塔先下料加工一基,经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大批下料加工。7.15、所有铁塔螺栓,防卸螺栓按在最短腿地面以上9米(若采用铁塔长短腿的以短腿为准)的铁塔螺栓数量统计。除安装防卸螺栓(具有防松功能)外的其它单螺帽螺栓均带一防松扣紧螺母。7.16、承受拉力的螺栓、连接挂线角钢或挂线板的螺栓均采用双帽螺栓。7.17、导、地线挂线角钢间距是保证导、地线挂线金具灵活转动的关键,在加工时必须保证其间距不出现负误差,其正误差亦不得大于2mm。在铁塔出厂前须逐基进行检测。7.18、考虑螺栓无扣长的加工误差影响,除铁塔结构图中统计的垫片数量外,需另按总图中垫片总数的30%增加垫片,以供安装铁塔紧固螺栓(垫在螺帽一侧)之用。7.19、铁塔加工完毕,经试组装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88工艺铁塔制造技术条件及工艺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程,。规范书和图样所包含的材料的工艺和精加工应符合国内最先进的制造和装配实践。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是全新的和第一流的,其设计和加工应根据买方批准的图样、计划日期和文件。注1:标志牌、警示牌等的制作安放需按《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 0002-2004)执行。注2:所有铁塔必须进行试组装,且必须进行第一金具与铁塔的试组装。钻孔直径为螺栓直径加1.5毫米(如M20螺栓, 钻孔为φ21.5) ,挂线角钢和挂线板的挂线孔开孔需满足端距和边距不小于2d(d为第一金具直径)。9★9技术差异表卖方应将所供设备与本招标书技术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优于或劣于本招标书技术文件要求,均汇集成此表。表11 技术差异表(卖方填写)序号招 标 文 件投标文件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12345678910注:无差异时,上表用“无”表示。投标方: 盖章:1010 卖方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卖方应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附件:10kV及以下角钢塔供货范围工程项目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单位备注110kV四回路铁塔IVG23-15m2基210kV双回路铁塔ⅡY23-15m1基310kV双回路铁塔ⅡY23-12m2基410kV双回路铁塔ⅡY21-15m3基510kV双回路铁塔ⅡY21-12m1基交货时间工程业主定交货地点工程业主定设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 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系人:戚世强联系电话:
136*****232邮箱:
********2@qq.com10kV架空线路负荷开关技术规范书 工程项目: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 广西绿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05月.总则1.1本规范书适用于本合同的设备,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规范书适用于广西电网公司10kV架空线路分合负荷使用环境条件、性能参数、结构尺寸、技术要求、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具体内容。是相关设备招标书/订货合同的技术条款。1.3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有矛盾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4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开关部分GB3804-90 3~63kV交流高压负荷开关DL/T402—1999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GB/T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控制和设备标准的共同技术条件GB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763-1990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GB3309—1989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机械试验GB2706-1989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GB1208-1997电流互感器DL/T726—2000 电力用电压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DL/T844—200312kV少维护户外配电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1.5供方应获得ISO9000(GB/T 19000)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必须已经生产过三台以上或高于本招标书技术规范的设备,并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产品应有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新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2.使用条件2.1 海拔高度:≤1000米2.2 环境温度: 户外 -25℃ ~ +45℃最高年平均气温20℃最高日平均气温30℃2.3 相对湿度: ?90%(25℃)2.4 抗震能力: 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安全系数1.672.5 最大日温差:25℃2.6日照强度(风速0.5m/s时):0.1W/cm22.7最大风速: ?25m/s2.8最大覆冰厚度: 10mm2.9 安装位置: 户外10kV架空线路3.0适用于10kV配电网中性点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及低电阻接地各种接地方式。3.1爬电比距25mm/kV。1.1.1 3.技术要求1.1.2 3.1开关本体部分要求采用以下两种结构之一:1、采用三相共箱式全密封结构,箱内配置真空灭弧介质负荷开关,串联联动隔离刀闸,簧操作结构等,箱壳与内置设备采用SF6气体绝缘;2、采用三相柱式结构,真空灭弧介质负荷开关置于环氧树脂固体绝缘中,不需要油或气体绝缘介质,弹簧操作机构;两种结构正常使用至少15年免维护。3.1.2性能参数序 号名 称单 位数值备 注1额定电压kV122断口绝缘水平工频(干试与湿试)48雷电冲击试验电压(峰值)853对地及相间绝缘水平工频干试42湿试34雷电冲击试验电压(峰值)754额定电流A6305额定热稳定电流(有效值)kA166额定热稳定电流耐受时间s47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峰值)kA408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9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A2010额定投切空载变压器电感电流A2011机械寿命次100003.1.3操动机构为手动式。3.1.4供方应对柱上负荷开关、操作结构等注明生产厂家、型号、标准、标号等,并提供相应的出厂和验收证明。3.1.5负荷开关应装设满足接地热稳定电流要求的接地极板,并配有与接地线连接用的接地螺栓,螺栓的直经不小于12mm。3.1.6负荷开关外壳上有明显“分”“合”指示,配有位置指示器:合闸为红色,分闸为绿色,并安装有统计“分、合”次数的计数器。3.1.7所有外露金属件及螺栓要求采用304不锈钢材料或同等材料。 3.1.8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3.2.防护及外观要求1)产品的金属零件应经防腐蚀处理。所有零件应完整无损,产品外观应无划痕及损伤。2)产品所用元器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3)产品元器件、零部件应安装正确、牢固,并实现可靠的机械和电气连接。4)同类产品的相同功能的插件、易损件应具有可换性,不同功能的插件应有防误插措施。5)外壳防护等级IP55。3.3开关成套供货及组装要求3.3.1产品应配置固定开关、控制装置及电压互感器等附件的安装抱箍、支撑架、基座及固定螺丝等固定件,并提供所有固定件的详细安装图和技术要求。固定件宜采用组装式分散件,以便于运输和杆上安装。3.3.2开关应适应于常规架空线路杆塔结构的安装和运行操作。4.试验4.1负荷开关(型式试验)应通过相应标准GB3804《交流高压负荷开关》或DL/T402—1999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规定的全部型式试验。4.1.1机械试验机械特性试验方法符合GB3309-89中第3章规定。机械寿命试验按GB3309-89第5章及GB3804-90中表8规定分5个循环进行。4.1.2温升试验长期工作时发热试验和主回路电阻测量按GB763-90及本技术条件的规定,在SF6充气压力为零的情况下进行。4.1.3绝缘试验4.1.4额定短时耐受电流(2s)及额定峰值耐受电流试验按GB2706-89及本技术条件进行。4.1.5短路电流关合能力试验按GB1984-89中7.11条规定及本技术条件进行。4.1.6负荷电流关合与开断试验按国标及本技术条件规定进行。4.1.7防雨试验应符合本技术条件。4.1.8气体密封试验应在完成规定的机械寿命试验后放置24h不得有漏气现象,SF6气体检漏和水份测定按GB8909-1998规定进行。4.2负荷开关(出厂试验)每台开关出厂前均须经严格检查,并应向用户提供出厂试验报告,出厂试验应按以下项目和程序进行。4.2.1外观、结构符合图纸设计及技术要求。4.2.2进行机械试验。4.2.3进行主回路电阻检查,应在机械操作试验后,其实测值应小于200μΩ(含2米引出线时700μΩ)。4.2.4进行开关工频耐压试验。4.3 结构及外观检查结构及外观检测,外壳防护等级IP55测试。4.4 现场交接试验序号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情况描述测试结 论1出厂资料的检查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出厂检验记录单)、型式试验、鉴定报告及检测单位等文件是否齐全2外观检查电缆无破损或其它不良情况瓷套无破损或其它不良情况瓷瓶保护框保护框完好,固定螺栓无松动吊架吊架完好,各部件无受力变形情况,固定螺栓无松动保护弯板保护弯板完好,无受力变形箱体盖板盖板完好,表面无掉漆、凹陷、掀开的痕迹压条压条固定螺栓无松动、脱落或遗失,且能看清固定螺栓拧紧后的划线,且无明显错位箱体及固体绝缘完好,四周无掉漆,凹陷、鼓起等痕迹机构罩机构罩完好,四周无掉漆、凹陷、鼓起等痕迹,且合分闸手柄,手动分闸手柄、指针无明显受力变形情况3手动操作(动作三次)分闸动作是否都正常,指针是否到位储能动作是否都正常合闸动作是否都正常,指针是否到位4主回路电阻检测开关合闸状态, 用回路电阻测试仪测量每相的回路电阻(≤900μΩ)ABC5绝缘电阻测试开关合闸状态,各相电缆对地绝缘电阻测试(≥ 1000MΩ)ABC6工频耐压测试主回路对地按随机的说明书接线方法施加28kV, 1min,无破坏性放电相 间断 口5.其他要求5.1文件5.1.1供货方在回标时应提供本技术条件所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及特殊试验报告。要求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中文语言。5.1.2供货方应根据设计单位(使用方)提供设备安装在水泥(钢管)杆图纸,提供设备安装固定构支架等热镀锌金器具。提供出厂产品的同时,应提供开关的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明书、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装箱单、开关附件等。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5.1.3供方提供给设计单位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中,1份是纸质资料,另1份是计算机用AutoCAD2008电子版。5.1.4供方提供以下开关资料及技术差异表:表1、技术资料表序号技术参数出厂值生产厂家备注1开关型号/台数2额定电压(kV)3额定电流(A)4额定短路关合电流(kA)5线路和电缆充电开断电流(A)6共箱式三相进出绝缘引线线径(mm2)7爬电比距(mm/kV)8负荷开关内SF6气体允许的含水量(20℃,V/V)9负荷开关内SF6气体年漏气率(%)10开关外形尺寸(长、宽、高)mm11重量(kg)表2、差异表序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号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5.2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5.2.1开关铭牌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年月、性能参数等内容,符合国标规定,铭牌为字模形式、不锈钢制并进行耐腐蚀处理。5.2.2包装、运输和保管运输手续(包括保险)由供方办理,途中押运由供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即由供方送达需方指定地点)。供方发货后3天内电告需方,并将发运提货等有关单据一式三份用快件寄给需方。需方接货时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开箱中发现问题由供方负责处理5.3验收及检验订货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生产线上验收或到货验收或进行到货后抽检。无偿提供必须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6供货范围由使用单位(甲方)和供应商(乙方)填写,详见附件附件:供货范围附件10kV架空线路负荷开关供货范围工程项目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序号架空线路手动式负荷开关三相共箱式SF6气体全密封结构(台)三相柱式环氧树脂固体绝缘结构(台)固定组件及附件(套)备注1FZW28-12/630A442交货时间由业主定交货地点由业主定 第二章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以询价采购文件为依据,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三章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1采购人名称: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树昌联系电话:
****-*******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项目负责人:李文建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开户账号:
****************66661.3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朝阳广场金融Ⅱ907、石埠党校913、石埠站10kv线路移改工程电气设备采购1.4项目编号NNZC2013-1323D1.5采购预算A标:106.413404万元B标:26.4万元C标:24.0174万元D标:15.51万元1.7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采购文件售价时间:自2013年6月6日起至2013年6月17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808号房)。方式:供应商应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和购买纸质采购文件,方可参与报价,否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报价文件。询价采购文件的电子文档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下载,该电子文档仅为方便报价人制作报价文件使用;当电子文档与纸质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询价采购文件为准。外地需邮寄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办邮寄,邮资自付。询价采购文件每本售价50元,售后不退。(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电话:
****-*******)3.2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A标、B标和D标: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厂(商)家。2.通过广西电网公司2010年度电网与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资格预审或通过南方电网备案的供应商(入围设备须与本次采购设备类型一致),或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供应商。C标: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厂(商)家。2.通过广西电网公司2011年二级物质候选供应商(入围设备须与本次采购设备类型一致),或该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供应商。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质疑受理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监督科(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质疑咨询电话:
****-*******8.8报价文件份数报价书: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11.4采购代理服务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2.1报价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13.1报价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金额为,A分标:10000元,B分标:2600元,C分标:2400元,D分标:1500元13.5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的退付手续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请及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递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采购中心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投标人帐户。15.1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06月18日15时30分1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15.3递交报价样品截止时间无15.4递交报价样品地点无26.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具体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上确定的金额为准。26.3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相关文件的格式请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下载;)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总则1. 项目概况1.1采购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采购预算: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6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1.7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采购文件售价: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询价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3. 报价人资格要求:3.1报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针对本项目,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3.3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章第3.1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具备本章第3.2项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报价。3.4报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疑问和质疑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报价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4.4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5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6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4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7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5. 投诉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5.6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二询价采购文件6. 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6.1本询价采购文件包括五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二章评审方法第三章报价人须知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询价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询价采购文件与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 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询价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询价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报价文件8. 报价文件的编制8.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在充分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报价文件。8.2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报价人必须对询价采购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3询价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4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报价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报价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报价无效。8.5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报价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8.6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8.7报价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8.8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人应准备报价书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9. 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9.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报价人随报价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9.2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3报价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报价文件的组成10.1报价人需编制的报价文件包括报价书、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报价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10.1.1报价书,包括:(1)报价函: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函(格式)”的要求填写;(2)报价表: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10.1.2技术文件,包括:(1)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根据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采购的货物提供,提供的证书必须是针对供货产品及其型号的认证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3)其它:针对供货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等。技术文件中的第(1)项必须提交;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标明了所采购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第(2)项必须提交,未标明的,如有请提交;第(3)项如有请提交。10.1.3商务文件,包括: (1)报价人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和报价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5)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8)联合体协议书: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9)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报价人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10)其它:报价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报价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报价人近三年同类货物销售的实际业绩证明(附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报价产品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报价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商务文件中的第(1)~(5)项必须提交;第(6)、(7)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8)项在联合体报价时必须提交;第(9)、(10)项如有请提交。10.2报价人应按上述顺序将报价书、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11. 报价方式及报价组成11.1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报价人可就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某一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11.3报价人的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11.4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1.5不论询价采购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12. 报价有效期12.1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报价人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则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13. 报价保证金13.1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按不少于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报价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属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的,其报价保证金由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递交即可。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项目固定报价保证金管理或其他管理方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13.2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市内用转帐或现金缴存银行,外地用电汇,本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形式的报价保证金。使用现金方式交纳的报价人应直接将报价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上,“收款单位”一栏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缴款人”一栏填报价人全称。办理报价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报价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13.3报价人应携带报价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换取报价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13.4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报价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收据的交款单位必须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的名称,否则视为未提交该收据。13.5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除本章第13.7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回投标人帐户。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的退付手续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其报价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帐户。13.6涉及质疑和投诉的报价人,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报价保证金暂不退还。13.7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的;(2)属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3)成交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5)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对询价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报价14. 报价文件的密封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包装面上加盖单位公章。15. 报价文件及报价样品的递交15.1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2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3报价人递交报价样品截止时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4报价人递交报价样品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5.5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时,应自行检查其报价文件的密封性,并签字确认。五评审16. 签到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到达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17. 评审17.1成立询价小组:评审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17.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7.3评审方法:评审小组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第二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二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17.4评审程序:17.4.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会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17.4.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询价小组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询价小组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询价小组组长)。17.4.3询价小组在报价文件拆封前对报价文件做密封性检查,并签字确认。17.4.4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7.4.5澄清有关问题。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7.4.6低于成本报价。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人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无效。17.4.7 比较与评价。按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4.8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17.4.9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过程和评分、评审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17.5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18. 报价文件的修正18.1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1)报价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2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无效且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回。19. 拒绝接收19.1报价人未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5.2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19.2报价人未在本章第15.3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报价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5.4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报价人的报价样品。20. 无效报价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人的报价无效:(1)报价人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的;(2)报价文件未按本章第8.8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报价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4)报价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0.2项规定的;(5)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或询价小组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的;(6)报价人未能按本章第13.4项的要求出具已交纳报价保证金(不少于规定金额)的相关证明的;(7)报价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8)报价人出现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9)报价文件未对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0)询价小组认为报价文件存在严重负偏离的;(11)报价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询价小组认为不能接受的;(12)报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 废标21.1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2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六合同授予22.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询价小组按第二章“评审方法”的规定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在本章第2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 报价文件及报价样品的退回24.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其未成交原因和退回报价文件。24.2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25. 签订合同2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容应与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承诺、成交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25.3政府采购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三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见证。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见证工作,加盖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见证章后通知采购人领取,并将副本送南宁市财政局备案。25.4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询价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询价采购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5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成交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25.6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5.7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当事人应当将有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 25.8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有本章第13.7项第(3)-(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5.9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5.10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6.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26.1成交供应商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26.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6.3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其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退付的办理手续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七其他事项27. 解释权本询价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 格式1:报价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书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报价人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报价人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报价人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 元)的总报价,交货期(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内容。其中(有分标时填写):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交货期:;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交货期:;......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第15.1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起遵循本报价函,并承诺在“报价人须知”第12.1项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询价采购文件、我方的报价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已详细审核询价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我方承诺满足询价采购文件第五章《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9、如我方有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报价人须知”第13.7项所述的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不予退回我方交纳的报价保证金。10、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询价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月日 格式2: 报价表(格式)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项号货物名称总数量①货物全称、品牌、生产厂家及国别型号、规格、配置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2...分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期:交货期:交货地点: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3: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请根据所提供报价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否则报价无效。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项号询价采购文件需求报价文件承诺偏离说明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12...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由报价人按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请逐条对应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否则报价无效。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项号询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报价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2… 分标(有分标时注明)......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格式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的报价。现就联合体报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报价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报价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合同款的支付对象为联合体牵头人。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南 宁 市 政 府 采 购合同合同类别:货物询价采购合同编号:NNZC2012-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目录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二、补充协议(如有请提供)三、合同附件1、成交通知书2、询价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3、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报价表5、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谈判文件(如有请提供)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9、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分标号(有分标时注明): 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根据年月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中标内容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及澄清函(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2.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报价表)3.交货要求3.1 交货期: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报价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4.履约保证金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 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5.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5.3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5.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5.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5.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5.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5.9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6.合同款支付6.1 付款方式: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7.产权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8.技术资料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9.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0.调试和验收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诉讼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14.合同生效及其它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 下列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成交通知书(2)询价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3)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报价表(5)报价产品技术资料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谈判文件(如有请提供)(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9)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4.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存副本一份,并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