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将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搬迁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以及相关的服务。
1、招标人名称: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娄山路2号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亚波/曹真真
联系电话/传真:
188*****517/
186*****936电子邮件:zhengxineye@163.com
3、招标编号:0677-N130533-763/L
4、项目名称: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搬迁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
5、招标内容:包一:工业吸尘器;包二:单机焊烟除尘器;包三:二氧化碳保护焊机;
包四:电动平板车及无轨电动转运车;包五:横梁抛丸线;
包六:驾驶室冲压车间胶带输送机;包七:驾驶室冲压车间电动平板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具有本项目的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具有在本项目地点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包一:工业吸尘器;包二:单机焊烟除尘器;包三:二氧化碳保护焊机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投标的需出具所代理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包二:除尘机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环保产品认证(定)证书。
包四:电动平板车及无轨电动转运车、包五:横梁抛丸线;
包六:驾驶室冲压车间胶带输送机;包七:驾驶室冲压车间电动平板车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包含设计、制造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包四、包六、包七投标企业年产值在2000万元及以上,包五投标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开标时须提供2012年审计报表复印件)
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10日每天上午9时到下午17时(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金坛支路6号银禧苑A座604室(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ISO9001质量认证、相应产品的制造许可证等其它必要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
9、答疑时间:2013年6月12日前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27日上午9时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3年6月 27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12、投递标书及开标地点:青岛市华外大酒店会议室(青岛市重庆中路399号)。
招标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002319
银行行号:
********2405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