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强教-高层次人才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强教-高层次人才招标公告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强教-高层次人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委托,对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强教-高层次人才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强教-高层次人才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HTC-HW-2013-176

采购人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

2、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动态界面张力仪

1

本项目不分包,已通过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可以采购进口产品。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5.2万元,采购用于实验室建设.

2

原油中蜡、胶质、沥青质含量测定仪

1

3

加氢反应釜

1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6 月 6 日至2013 年 6 月 25 日前每日9:30—11:30︳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3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编:100055

E-mail:govbid@xhtc.com.cn

电话(总机):***-********

传真:***-********

联系人:赵静淑(分机31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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