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专用粮工艺仓及磨粉自动化改造设备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酿酒专用粮工艺仓及磨粉自动化改造设备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酿酒专用粮工艺仓及磨粉自动化改造设备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专用粮工艺仓及磨粉自动化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立筒仓及其配套的汽车卸粮站和工作塔、磨粉车间、扦样检化验室等及辅助用房。本项目立筒仓及工作塔近期将保证每年向磨粉车间提供40万吨原粮,远期每年向磨粉车间提供60万吨原粮;磨粉车间总生产能力近期保证每天14个小时向酿酒车间提供2000吨粉料。本项目拟采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程度高的输送设备、清理设备、磨粉设备等,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自动化酿酒专用粮工艺仓及磨粉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根据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专用粮工艺仓及磨粉自动化改造项目所提供的工程设计(招标)图纸清册、设备供货清单及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完成设备供应、控制、检测系统供应、安装及调试,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2)设备、电气、仪表和控制、通风和空调、控制、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 (3)本项目电气包含低压配电柜(不含)至MCC柜进线电缆及以下所有电气部分; (4)本项目不包含消防部分,但消防送泵的工作状态开关信号或通过上位机送通讯信号到自控系统中,显示消防设备的运行状态,并作为控制系统的连锁信号使用; (5)本项目不包含公用工程中办公室网线、电话线等。(备注:MES系统负责对接到办公室网线的主交换机端以供生产管理使用MES系统的相应功能); (6)本项目不包含空压系统主机房内设备与管路;主机房外的管路及以后部分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本项目不包含给排水、暖通、电梯、照明、防雷已招标并由土建实施部分工程; (8)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其他完善安装所必须的工作; (9)提供设备图纸及操作、维护手册; (10)提供相应的善后服务及人员培训。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年限(以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显示毕业时间至今间隔为工作年限),同时应在粮食仓储设备或(粮食脱壳、磨粉、米加工等)粮食加工或粮食输送项目(必须为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的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的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5)投标人2019年年末资产总额大于1亿元人民币(含)且净资产或银行授信大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 注:①净资产以投标人提供的具备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为准。 ②银行授信证明材料以投标人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或授信银行官方网站包含授信银行对投标人提供授信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为准。以网页截图形式作为证明材料的,截图中应至少包含授信银行名称、被授信单位名称及授信额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将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③投标人具有多个不同银行进行授信的,其授信额度按照各银行授信额度累加计算。 6)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文件; 7)2015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至今不得早于2014年1月1日),应具有不少于1个已完成竣工验收成功投入使用的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粮食仓储设备或(粮食脱壳、磨粉、米加工等)粮食加工或粮食输送项目(必须为采购及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如双方已签署保密协议,提供合同双方签字页复印件并盖公章即可);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格要求为: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 ④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第1、6、8、9款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第4、5、6、7款要求,联合体还需满足2、3款要求。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⑥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30 17:00至2021-05-11 10:00,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5-26 10: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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