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高标准厂房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第二次)
启东市高标准厂房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启东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标准厂房新建项目 |
标段编号 | A****************003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高标准厂房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 |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ggzyjy.nantong.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高标准厂房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共31台电梯的采购、安装及安装所需材料和全部备品备件。本项目分两期开发,一期为电子车间一、二、三、制药车间一、二及综合楼,二期为:电子车间四、五、六、七、制药车间三、四。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程总价应包含电梯设备、安装、验收、监检、总承包服务费、质保期满后三年维修保养费等一切费用。
2.2交货地点:启东市高标准厂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①接到招标人供货所发通知的90日内陆续交货。②货到现场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准用证,交付招标人使用。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3.3.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附许可证明细表,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货梯,且处于有效期内;
3.3.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当地检验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许可证明细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当地检验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曳引驱动电梯),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若投标人安装工作由当地区分公司承担,当地区分公司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3.3.3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附许可证明细表,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货梯,且处于有效期内;
3.3.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当地检验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曳引驱动电梯),且处于有效期内。
3.4一个投标人只能对一个电梯候选品牌进行投标。
3.5推荐品牌:奥的斯机电、富士达、东芝、永大电梯、沃克斯迅达、巨人通力
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开标十天前报招标人,招标人将组织进行评审,当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定,所投品牌、型号档次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所投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档次的,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中报价品牌、型号为非推荐品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经招标人评审通过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3.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同围标处理。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1年5月28日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1年5月28 日9 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根据《关于对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通报》(启住建【2021】30号)文件要求,凡是三个月内(截止到2021年6月30号为止)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参与投标。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启东市林洋路 |
联系人: | 杜庆玲 |
电话: |
2021年4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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