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氧工作站进口认证
厌氧工作站进口认证
厌氧工作站进口认证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厌氧工作站进口认证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七、 申请理由:该设备用于厌氧、微需氧菌检验检测的培养,操作简便,稳定性、可靠性、气体消耗量低、安全性能高。采用真空置换法制作培养气体,从开机到可用状态不超过1分钟,制作1个培养单位的培养气体的耗时不超过4分钟。该设备外形小巧,操作与样品转移无需抽真空充氮气操作,目前国内产品无法满足要求,极适合拥挤繁杂的微生物实验室,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包晓敏 | 教授 | 浙江理工大学 |
郑遗凡 | 教授 | 浙江工业大学 |
郭伟强 | 教授 | 浙江大学 |
沈清 | 教授 | 浙江工商大学 |
葛尔宁 | 教授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该进口产品在国际、国内应用广泛,同时能做厌氧、微需氧菌不同项目的培养,有利于对疫情及时发现、检测、处置。使得试验更加安全和稳定,显著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国产设备性能、稳定性、可靠性、准确性、精密性不够,不能达到日常使用的要求,鉴于此,建议从国外购买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黄闽燕
联系电话:****-********
地址:西湖区蒋村街道晴川街40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韩继伟
监管部门电话:139*****623
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1104室
附件信息:
********68/20214/ca7a2c6d-ea96-4970-96b4-e465f384f760">扫描文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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