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蕉岭县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蕉岭县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岭县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审批函[202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的设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一)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底化改造(沥青路面、生态停车场、景观等附属工程,含原路面拆除恢复)、场地强弱电管路及照明工程(架空改埋地设置,含管网更换、增设路灯)、场地给排水工程(供排水管网改造,含水表、盖板沟、检查井、雨水口等)、场地绿化工程(花池、绿植,含种植土)、建筑物立面改造(外墙部分石漆、公共部位刷白、入幢大门等,含立面拆除清运)、小区场地地面私搭铁皮瓦拆除改造等。(二)项目规划面积为116917.06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施工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等。 2.3 总投资:8798.34万元;其中,设计费投资约为241.37万元。 2.4 项目地点:桂岭花园、广岭新村、长潭电厂宿舍、塔牌宿舍、城南教师村、七十二家(第二机关宿舍)、城信大院、路亭大厦、华新商城、工商银行宿舍、大鹏花园、富乐苑、油坑水泥厂宿舍、蕉中宿舍、交通局宿舍、电信小区、电池厂宿舍、桂苑、百佳苑、百佳新苑、开发大厦、西区宿舍、人大宿舍、农行宿舍、公安局宿舍、蕉城教师村、县社宿舍、县小宿舍、城南苑、纪委宿舍; 2.5 项目实施周期:基于现状情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综合考虑,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划,本项目采用分期实施,共分为5期。 2.6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首期实施范围内的设计成果;后续四期设计任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周期与中标人另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信誉要求:自2020年9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18:00时。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ggzyjyzx/)网站“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的有关通知公告和服务指南)。 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邀请、纸质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该招标工程项目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00时到2021年5月27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设计方案补偿费用 本项目不给予方案补偿。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蕉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招标人地址:蕉城镇碧水东街79号 联 系 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龙安路1号志昌大厦2楼 联 系 人: 古先生联系电话:****-******* 日期:2021年4月30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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