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汤池镇无证挖山一(集贤二队)破损山体治理监理招标公告
振兴区汤池镇无证挖山一(集贤二队)破损山体治理监理招标公告
2013年度 “青山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无证挖山一(集贤二队)破损山体治理项目监理
[ 招标单位:丹东市国土资源局振兴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
招标代码:********150063 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代码:********150063
1、2013年度 “青山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无证挖山一(集贤二队)破损山体治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 1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对2013年度 “青山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无证挖山一(集贤二队)破损山体治理项目施工进行监理。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振兴区汤池镇。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3 年6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太阳大厦A座)
3、工作周期
项目工程施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后期管理养护工作为2年(2013年7月—2015年7月),与施工工期同步。。
4、投标保证金:伍仟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外埠企业须到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处备案);
(2)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及能力;
(3)投标单位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均需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
5.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内容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
6、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埠企业还须递交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处备案表);(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于2013年6 月5日至2013年6月 9日每日9:00 —16:00时工作时间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招标人:丹东市国土资源局振兴分局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22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编:118002
E-Mail:lnfy@lnfy.com
网址:www.lnfy.com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丹东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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