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苏州IDC第一批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苏州IDC第一批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苏州IDC第一批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161SCCZC725
3. 采购人编号:JC-CSJ-ZH*******
4. 招标人名称: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5.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23层
6.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雪女士,***-********
7.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40万元
9.本次招标内容为:苏州IDC第一批安全设备采购,供应商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将合同项下设备产品交付至用户指定地点,设备质量保证期为3年。投标人需要提供1人的3年驻场服务,驻场地点为用户指定地点。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 采购设备 | 单位 | 总数量 | 备注 |
1 | 抗D设备 | 台 | 8 | 型号一6台,型号二2台 |
2 | 入侵防御系统 | 台 | 10 | 型号一8台,型号二2台 |
3 | 应用防火墙 | 台 | 10 | 型号一8台,型号二2台 本次采购的主产品 |
4 | 威胁情报分析系统 | 套 | 3 | 型号一2台,型号二1台 |
5 | 漏洞扫描系统 | 套 | 3 | 型号一2台,型号二1台 |
6 | 数据库审计系统 | 套 | 3 | 型号一2台,型号二1台 |
7 | 人员驻场 | 人*年 | 3 | 1人*3年 |
10.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附审计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 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的原厂商均必须是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一级支撑单位和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并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三级证书,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若存在代理其他厂商产品的,则投标人必须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7001:2013)、CMMI3级(含3级)以上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若存在代理其他厂商产品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加盖原厂商公章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6)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全部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所投产品的全部维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7)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修改
抗D设备 入侵防御系统 应用防火墙 漏洞扫描设备 | 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原厂商拥有该产品独立知识产权 |
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 |
威胁情报分析系统 | 产品原厂商拥有该产品独立知识产权,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数据库审计系统 | 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增强级) |
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现更名为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 |
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级别EAL3+ | |
所有的资质都必须是明确的数据库审计产品专有的资质,非综合审计产品或网络审计产品等的资质 |
(8)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个自2016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于全国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6家国有大型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总行数据中心、总行测试中心或总行开发中心的产品采购及实施服务案例(合同中的供货产品应涵盖所投应用防火墙型号一产品的同系列或同型号产品),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货物说明一览表等能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
(9)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以及大规模售后服务和24小时响应支持的能力;并且,具有5人以上(含5人)熟悉本项目所投产品。就上述内容提供服务能力承诺函。
(10) 投标人须提供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承诺书。
(1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并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同时,在金融业不得有不良记录。
(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6)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1.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2)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3)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12.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四号京铁生达大厦二层第6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3.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0元。
14.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四号京铁生达大厦二层第6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5.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6.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注: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提及的全国性银行是指:
(1)开发性金融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 6家国有大型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下设的征信中心、清算总中心等全国性金融服务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白云鹏、唐昱
电子邮件:baiyunpeng@sinochem.com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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