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魁斗镇鲁藤村兴泉铁路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地给水工程

安溪县魁斗镇鲁藤村兴泉铁路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地给水工程

安溪县魁斗镇鲁藤村兴泉铁路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地给水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恒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固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众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振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魁斗镇鲁藤村兴泉铁路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地给水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魁斗镇鲁藤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兴泉铁路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安溪县魁斗镇鲁藤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魁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49.286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2862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的各单位,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07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到本工程招标代表处(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C栋903室)以 记名方式 进行报名。如逾期未报名者,视为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参考资料)每份售价300 元,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5月14日10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玖仟捌佰 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魁斗镇鲁藤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魁斗镇, 邮编:362400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39 5997 670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C栋903室,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41@qq.com

电话: 136 2599 2763,联系人: 小杨

投标报名联系电话:177 5082 79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水工程 拆迁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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