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金湖人民法庭巡湖无人机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金湖人民法庭巡湖无人机货物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采购金湖人民法庭巡湖无人机货物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 09时00分52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202101
项目名称:采购金湖人民法庭巡湖无人机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9000元
合同包信息: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元 询价保证金:1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A********05 - 特殊照相机 | 航拍无人机 | 1(项) | 国内 | 8公里1080p图传,移动延时摄影,智能跟随航行时间>30分钟、最长悬停>26分钟,全向感知、多方向避障,飞行器抗干扰,led补光灯,4K HDR视频,画质出色,稳固、噪音小;速度>70公里/小时;含带屏遥控器集成5.5英寸1080p高亮显示屏,配备hdmi 接口,micro sd卡槽;含配件包。保险一年内至少1次置换服务,持证工程师上门培训,保证2名学员持证。 | 19000 |
合同履行期限:7天
本合同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时间:2021年05月06日至 2021年05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0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泰宁县人民法院
方式:可电子版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5月09日 17时00分54秒(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泰宁县人民法院
五、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5月10日 09时00分15秒
地点:泰宁县人民法院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泰宁县城关金湖西路
联系方式:157*****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美玲
电 话:157*****030
泰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4-3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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