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身边的好教师微电影拍摄项目比价邀请书
2021年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身边的好教师微电影拍摄项目比价邀请书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身边的好教师微电影拍摄
二、项目建设要求(项目概况):
1、以“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为主题,拍摄8-10分钟微电影(包括片头片尾),主要讲述被援疆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美好形象,弘扬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严谨笃学、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
2、项目总价不超过7万元,投标价超过预算视为废标;
3、拍摄人员应包括编剧、导演、摄影、美工、服装化妆、灯光、剪辑至少6人团队,剪辑师至少1人以上;
4、录音设备必须使用同期声录音,不采用后期配音;
5、拍摄存储卡采用SD卡高速卡,成片须包括mov、mpg格式各一;
6、加上片头片尾控制在10分钟;
7、成片分辨率为1920x1080,技术指标须达到电影放映(至少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标注字幕)画幅16:9
8、 纪录片、剧情片均可,文学剧本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
9、 按照电影标准上字幕;
10、最终文件需包括:高清格式作品、电影宣传海报、电影故事梗概、随盘文字,以上材料通过USB存储或光盘方式交付;
11、作品版权归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所有,未经允许作品不得参与各类评比;
12、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挂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0日;
2、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9月1日;
3、项目开(评)标日期及地点:2021年5月12日下午1点,宝山区呼兰路883号第二教学楼五楼会议室
四、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电影电视相关制作经营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根据学校使用部门提出的要求制定方案,包括投标函、报价单、公司情况介绍、供应商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书、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应资质证书、上一年财务状况、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廉洁承诺书等,所有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投标书均一式三份)。
3、供应商一般须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4、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自公示起,须事先通过电话等方式与项目联系人确认信息。取得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后,通过学校规定流程完成开(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五、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项目联系人:陆海燕 金龙 范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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