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青海大数据二期基础设施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青海大数据二期基础设施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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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物资用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台村,环城西路以东、工业三路以南,于2020年10月25日开工,计划2021年11月竣工。所需商混、加气块、多孔砖、标准砖、方木、模板、砂石、级配砂石、干挂石材、石材台阶等材料,本次为首次采购。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施工所需商混、加气块、多孔砖、标准砖、方木、模板、砂石、级配砂石、干挂石材、石材台阶等材料集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商混、加气块、多孔砖、标准砖、方木、模板、砂石、级配砂石、干挂石材、石材台阶等材料。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也可)。

3.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供货需要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 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提供2019年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3.5.供货业绩和供应保障能力要求: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市政等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条,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 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20时至 2021年 5月6日 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8时。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一包一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见本公告9,可以对多个包件费用合并汇款),要求在汇款单上写明汇款用途为标书款并备注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4.4 投标人须在鲁班平台提供并完善开票信息:

投标人须在鲁班平台的“费用缴纳”环节的“开票信息”栏目中详细填写相应信息(特别提醒:须在备注栏中标明接收发票需推送的邮箱,未注明发票推送邮箱的投标人,发票开具后将推送到其在鲁班平台的注册邮箱)。

未完善开票信息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标书。

招标组织人核查投标人的标书费用缴纳情况与开票信息填报无误后,招标组织人核查投标人的标书费用缴纳情况与开票信息填报无误后,24小时内在鲁班平台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接受项目部现场实地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密封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2副1电子版)以及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 。(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 )(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5日10时。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 PDF格式投标文件),未及时递交密封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

6.1时间:2021年5月15日10时(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环城西路工业三路交叉口)。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及项目部会议室现场实地进行同步开标。各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

开标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址: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台村,环城西路以东、工业三路以南

联系人:刘勇、陈振领

电话:131*****432186*****650

邮箱:********8@qq.com、********48@qq.com

8.2招标组织人: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刘勇、陈振领

电话:131*****432186*****650

邮箱:********8@qq.com、********48@qq.com

8.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电气化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0200

备注: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广场支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 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付款单位从农行汇出要选择“跨行”交易,且开户行类别里要选择“ 其他银行”,不能选择“中国农行业务银行”;我行归属地为“郑州”。

9.附件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表2:投标申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基础设施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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