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医院警礼服、礼服白衬衣(2019款警服高级警官衬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医院警礼服、礼服白衬衣(2019款警服高级警官衬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医院警礼服、礼服白衬衣(2019款警服高级警官衬衣)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20: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12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 ||
预算金额 | ¥44.213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俞女士、任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俞女士、任女士 ***-********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医院警礼服、礼服白衬衣(2019款警服高级警官衬衣)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021-03049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医院警礼服、礼服白衬衣(2019款警服高级警官衬衣)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警礼服,采购预算38.779万元;
第二包:2019款警服高级警官衬衣,采购预算5.434万元。
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的报价超过包采购预算的,按否决其磋商资格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天内完成量体,量体完成之日起20天内货到(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警礼服投标人须是列入公安部《警礼服系列品种生产企业型式检验合格名单》(截止时间到磋商日期)的企业、2019款警服高级警官衬衣投标人须是列入公安部《新款警服衬衣与面料检测合格的企业与品种》(截止时间到磋商日期)的企业,并具备所投包所有品目的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磋商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b、磋商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受权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申请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俞女士、任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女士、任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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