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429]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预算编制

[JG2021-1429]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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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预算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


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穗南发改项目【20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预算编制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IFF东侧长约1.85km堤岸,新建公园绿地面积约5.3公顷,生态修复滩涂(含生态岛)面积约40公顷,水域面积约30公顷预估工程总投资约71626.32万元,建安工程费约59688.6万元。

注:因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相关规划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上述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合同为准:

1)检查、汇总施工图文件中的缺漏,以书面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2)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会议,提出有关问题,配合完善施工图设计;

3)组织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并按要求的时间,出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过程中组织市场询价,提供相应的定价依据和询价报告;

4)与施工单位进行对量、对价工作,汇总对量、对价过程中有关争议,分析并提供有关事实依据,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有关争议解决会议。争议解决后出具施工图预算调整稿,施工图预算调整稿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出具施工图预算正式稿;

5)参与预算评审过程中的对数、解释工作,并根据评审意见及成果;

6)按照招标人施工合同文件要求调整施工合同清单及单价分析表,配合招标人完善施工合同签订工作;

7)施工图预算完成财政评审后按招标人要求格式,提供施工图预算指标分析表;

8)施工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通知要求,参与及负责清标工作,出具清标报告,以及提供合同价指标分析表;

9)配合概算编制及评审工作;

10)完成招标人安排的有关本项目的临时性工作;

11)负责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总协调(包含:协助甲方梳理相应的制度、办法,统一清单、施工图预算、报告等文件格式,统一材料、施工图预算价格等内容)。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2">人民币129.0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的工料测量业务范围(第一组)。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执业),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或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印发之前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造价工程师;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工料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9">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510000分至20215271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1510000分至202152710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15270945分至10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152710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注意事项

7.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宜的指引2020年第2期》的要求,投标人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7.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宜的指引2020年第2期》的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的,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核实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经核查,确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若缴纳社保证明核查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中标无效。逾期不提供社保补缴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由其他中标候选人顺次序替补。若政府部门对社保缴纳等有新的规定或暂不能办理的(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社保信息系统期间办理社保业绩相关安排的通告”导致不能办理的),应提供相应政策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联 系 人:梁工电话:***-********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联 系 人:梁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20楼北向1-10室

联 系 人:欧阳工电话:186*****114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
161*****20866.doc">招标公告-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上网).doc

161*****21958.doc">招标文件-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上网).doc

********144213_11410_161*****82078.GZZF">_********144213.GZZF

161*****03920.doc">合同文件--广州南沙明珠湾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IFF东侧海岸及滨海景观带(含生态岛)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上网).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编制 生态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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