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淮远新区组团G10-02/02-1地块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淮远新区组团G10-02/02-1地块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重庆市铜梁区淮远新区组团G10-02/02-1地块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1-05-03 12:00:00
招标主体:重庆市铜梁区淮远新区组团G10-02/02-1地块土方工程
招标联系人:王晓
招标联系人方式:159*****342
招标联系邮箱:********8@qq.com
招标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力帆中心2号楼22层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重庆市铜梁区G10-02/02-1地块项目的土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工程;(2)土石方开挖、外运;(3)与土石方工程相关的所有外围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及周边村民等;(4)项目范围内的围护围挡;(5)满足政府扬尘治理要求的必要措施;(6)土方大面开挖至垫层底标高以上50mm,市政道路开口手续的办理及按正式的开口完成道路的修建,土方施工期间出入口洗车台及冲洗设备配置及维护(后期) 且不允许收取总包及分包单位的洗车费用,开挖完工后合格移交总包,按开挖图设计标高完成开挖及回填、移交时裸土的覆盖。具体详招标清单。具体内容:(1)项目地块清表:场地内地表现状所包含的所有附着物清理外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表附着的所有现有建筑垃圾、乔灌木(部分搬迁或者配合搬迁)、农作物(含青苗补偿费)、场内洼地积水、砼地坪基础破除及外运、淤泥及隐含的目前未显现的附着物清理、补偿、外运及协调等工作。(2)地块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土方开挖、土石方破碎、土石方外运、淤泥外运、开挖范围内的地下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基础、化粪池、石方等)破除及外运、桩间土及桩芯引孔土的挖运、借土(外购土或场内倒土)回填、零星土石方施工及发包人临时指定的其他工作。作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械(挖机、炮机、钩机等)等,其中机械施工及施工方法需满足属地职能部门的要求,并经得政府职能部门同意和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后进行施工。自行办理外运土方所涉及的相关合法手续及合法的渣土倾倒场地事宜。(3)满足土方施工的场内临时道路修建及场内降排水的施工,费用均包含在措施费内;(4)换填:根据现场泥岩、碎石进行换填、装运、场内短驳、装车、运输、卸车、推平、碾压密实修整、障碍物破碎外运、运输道路损坏修复等全部工作内容及在上述工作内容中所需的材料费、试验费(压实度试验由承包人承担、地基承载力由招标方承担)。(5)边坡支护:按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完成。(6)围挡工程 :按招标方要求完成施工围挡工程、且满足属地职能部门要求(详见附图)。
报名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承诺函;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三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5、近三年与地产标杆房企合作类似业绩合同证明(2家及以上);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现金转账)(由于项目公司账户暂未开设,需投标单位出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承诺函,并于招标人账户开设后缴纳)。
项目简介:总用地面积为总占地61345㎡,总建筑面积12611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92018㎡,地下建筑面积约34100㎡,具体以图纸为准。
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合同金额90%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剩余合同金额10%采取购房款抵扣工程款形式(搭房款至最后一次进度款中一次性扣除)。1、本次无预付款。2、签订合同前,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3、进度款支付: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于次月5日向项目监理单位报上月完成工程量和造价,监理单位在收到完整的预算报告后2日内审核完成(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完整的预算报告和监理书面意见后20个工作日完成产值审定,产值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产值的75%;4、 场地全部移交后,乙方向项目监理单位报完成工程量和造价,监理单位在收到完整的预算报告后2日审核完成(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30工作日内审定完成产值并支付至审定产值的80%。5、本工程办理完结算(包括甲方上报集团审核完)后30天内,甲方支付至相应合同结算金额的97%;6、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确认生效后7日内,乙方应将合同价款(包括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下同)全额增值税发票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同时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7、质保金:剩余结算款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土方工程验收后合格至基础工程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的相关资料,甲方扣除相关应扣款项(如有)后,将剩余款项(如有)无息支付给乙方。8、所有实际需支付款项均应为扣除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罚金、损失、借款、委托付款、代扣代缴税金及费用以及其他承包人应付款项;9、工程款限付:由于每年年中、年底甲方财务扎帐,故对每年6月及12月份不进行工程款支付,支付时间顺延。且甲方无需承担由于限付造成的支付顺延产生的违约金及利息。 三、结算: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整体工作面移交总包单位后(二者时间取最晚者),开始进行结算工作。结算审核完成且交付满半年(二者时间取最晚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相应工程结算总价的100%。(竣工结算开始时间按大区回填土移交景观单位后开始)。

标签: 土方工程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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