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宁海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13GC050118
1.招标条件
宁海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宁波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甬农综发 [2013] 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项目已具备 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海县力洋镇跳头村、胡陈乡永和村、岔路镇渡东村
2.2建设规模:治理总面积为2.18万亩,工程造价约2079万元:其中岔路镇渡东区块小流域治理面积0.79万亩,计划投资约655万元;胡陈乡永和畈小流域治理面积0.71万亩,计划投资约596万元;力洋中低产田改造治理面积0.68万亩,计划投资约828万元。
2.3建安工程费用: ∕
2.4招标范围:宁海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岔路镇渡东区块小流域治理工程、胡陈乡永和畈小流域治理工程和力洋镇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和保修期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保修期满并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1.2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总监1名、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4名【岔路镇项目部监理人员配备不少于2名,力洋镇和胡陈乡项目部监理人员配备不少于3名(注:含总监)】。
3.1.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总监岗位资格证书(水利),水工或水利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
3.1.4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3.1.4.1拟派监理人员均需具备监理资格;
3.1.4.2其他监理人员需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以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3.1.4.3其他监理人员中须具备水工或水利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少于2名。
3.1.5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
3.1.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5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包括类似工程业绩)。
3.1.7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宁波市范围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以宁波市水利网(http://www.nbwater.gov.cn/)上公示认定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各投标人如有资料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3年6月6日9时30分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4.2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伍佰元的交易席位费(已提交长期交易席位费的投标人除外),并向招标代理人提交贰佰元的资料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席位费及资料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缴纳和退还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 理 人: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18号 地 址:宁海县跃龙路103号2楼
邮 编:316000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 严先生 联 系 人:金晓本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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