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上马台镇原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经营管理的3325.06亩土地经营权
武清区上马台镇原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经营管理的3325.06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1-04-30 15:37
发布区域 | 上马台镇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圣易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公司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上马台镇原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经营管理的3325.06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2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2、承租方自行解决灌溉用水问题,因此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负;3、 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向第三方分租、转租;4、该流转地块不得用于任何形式转基因品种耕种作业,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应当向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5、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合同期间,出租方如有政府规划、招商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使用该地块,承租者必须无条件将土地退回,出租方将退回相应面积租金及损失费用(损失费用将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认),且不计利息;7、该流转地块不得进行种树、种草等非农化经营,不得撂荒等;8、该地块如有农业相关补贴,则补贴归承租方享有;9、该流转地块上现种植有1472.5亩小麦、1364.8亩苜蓿,收获后归承租方所有,但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元的地上物收益成本;10、根据中标价格,要求中标方在签约前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外,还须交纳200万元合同押金及*******元地上物收益成本,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11、合同期间,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合同押金原数退回(不计利息),否则,合同自行终止,根据其违约行为给出租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从合同押金中扣除,若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补偿;12、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13、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主体。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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