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委托代理招标公告
艺术学院委托代理招标公告
新疆艺术学院委托代理公告
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新疆艺术学院拟新建头屯河校区综合行政楼、新疆艺术学校实训楼(头屯河校区综合教学楼)、头屯河校区学生宿舍1#楼、头屯河校区单身教工宿舍项目进行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相关事宜,具体要求:
1. 中介机构资质为政府采购代理乙级及以上;
2. 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 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4. 取费标准按千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千分比;
5. 提供近三年业绩状况;
6.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 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委托证明;
(2) 营业执照副本(盖红章);
(3) 资质证书副本(盖红章);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对。
7.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3日;
8. 资料报送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10点至下午19点(北京时间);
9. 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行政楼3楼党院办;
10. 联系方式:张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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