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示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公司公示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公示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兴安盟远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公示系统工程,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批准,招标代理机构为兴安盟远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公示系统工程
2.2本工程规模:6米*4米 双基色
2.3投资金额与来源:总投资额10万元
2.4投标保证金金额: 5千元
2.5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2.6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
2.7开、竣工日期: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
2.8开标时间:2013年6月26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2承担过类似工程,且具有生产能力和安装维护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员工社会保险(不得少于2名员工含2名及1年以上含1年保险)的良好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两年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远维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付款,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及其它
业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
联 系 人:李世彬
电 话:*******
招标代理: 兴安盟远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齐晓欢
电 话: 0482--*******
地 址: 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共建巷23号
邮 编: 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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