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1)标段一(招标编号:HDHD2013-WZ09):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斗轮机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主。
(2)标段二(招标编号:HDHD2013-WZ10):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主。
(3)标段三(招标编号:HDHD2013-WZ11):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升降式高杆照明灯具采购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主。
(4)标段四(招标编号:HDHD2013-WZ12):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4乙带式输送机延长段及其附件采购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主。
2.2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现场。
2.3工期
(1)标段一: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斗轮机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交付全部设备和材料,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标段二: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6月25日前货到现场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标段三: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升降式高杆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按照需方要求的日期按时供货,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标段四: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煤场扩建工程#4乙带式输送机延长段及其附件采购项目,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交付全部设备和材料。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具有供货与招标内容相同/近5年相近5批次,有连续运行3年以上运行经验,质量可靠。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6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实施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中心(乌鲁木齐市建设路161号6号楼604室)持本单位开具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人民币)。
4.4如果投标人不能前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应按指定的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将汇款底单通过发送邮件的形式(********66@qq.com)发送至新疆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便我方进行登记(传真中注明单位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指定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信息),经我方核实后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3年6月26日10时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新疆徕远宾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25号)。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3年6月26日10时整(北京时间),在新疆徕远宾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25号)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161号
邮编:830001
联系人:李磊、梁国清
电话:****-*******
手机:133*****954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