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民办教育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玉区教〔2021〕18号)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民办教育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玉区教〔2021〕18号)
各中心小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民办学校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凡在我局2021年3月1日前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均需接受年度年审。
二、年审内容
(一)依法办学情况。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及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等情况。
(二)学校建设情况。本年度本学校投入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教室、宿舍、食堂、活动场地等教育教学、后勤设备设施的情况),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
(三)办学管理情况。包括在行政管理、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新措施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情况。
(四)校园安全情况。包括在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和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
(五)办学成效情况。包括办学规模、教学成果、办学效益、社会评价等。
三、年检程序
(一)第一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自检。
(二)第二阶段:2021年3月底前各民办教育机构到批准其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年检审核。
(三)第三阶段:2021年4月,区教育局核验组到各民办机构实地核查。
(四)第四阶段:2021年5月玉州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
四、年检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责令其停办:
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不符合消防要求,无双楼梯的。
2.审批证件和办学地点、名称不符且未按办学标准执行的。
3.不能按规定办学且存在办学经费危机的。
4.未按要求足额购买校方责任险的。
5.不按要求为教职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令其限期整改:
1.招生广告未经备案,广告内容虚假的。
2.教学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收费未按发改部门(物价备案)审批进行公示的。
3.招生规模、班级擅自扩大的。
4.不按要求把校园监控联接110的。
5.“小学化”倾向严重,未配置开放玩具柜、教玩具匮乏的。
?? 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认真做好年检自查自纠和总结工作,如实填写各种年检资料,按时将年检资料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工作。限期整改的学校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年审提交的材料
(一)《2020年玉州区民办教育机构年审申报表》(见附件1)。
(二)《2021年玉州区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三)《2021年玉州区民办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
(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五)学校安全协管员有效的《保安证》正本和复印件(正本交验)。
(六)有效的校方责任险正本和复印件(正本交验)。
(七)所有的民办学校要上交2020年《房屋鉴定意见书》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八)开设有食堂的学校须提交有效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正本和复印件(正本交验)。
(九)购买教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购买人数需达30%以上。
(十)2020年办学情况书面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加盖学校公章。
(十一)物价收费备案批复书正本和复印件(正本交验)。
(十二)教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正本和复印件(正本交验)。
(十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和复印件(正本交验)。
(十四)因办学许可证需更换,请各民办教育机构递交举办者两张白底、彩色、免冠二寸照片。
六、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一)校外培训机构提交1-7项材料;民办中小学提交1-12项材料;幼儿园提交1-13项材料;所有民办教育机构均提交第14项材料。年审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按顺序将纸质材料装订。
(二)提交材料时间安排:
玉城 | 4月6、7日 | 南江 | 4月8、9日 |
名山 | 4月12日 | 城西 | 4月13日 |
城北 | 4月19日 | 仁东 | 4月20日 |
大塘、仁厚 | 4月21日 |
?? 七、年审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年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月31日。
?? 各民办学校对本年度办学情况按第三点1-12项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依法办学、学校建设、办学管理、校园安全、办学成效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填写附件1-3。
?? (二)材料报送阶段: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 各民办教育机构要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审相关材料。凡报送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提交年审材料的,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年审,办学资格自动注销。
材料报送:玉林市玉州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教育局窗口负责受理民办学校的收集年审材料,地址:金港路388号,联系电话:*******。
??(三)部门审查阶段: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教育局采取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综合审查。我局将对办学单位上报的年审材料,同时结合平时检查了解的情况,一并进行年审工作。
八、年审工作要求
(一)对存在突出问题,社会评价较差的办学单位,要限期整改好后方可通过年审。我局对年审工作进行总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
(二)擅自转让或租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给他人使用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校名、校址的,不予年审。自动放弃年审的民办教育机构或年审不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
(三)各民办教育机构,要提高对民办教育机构年审工作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年审工作。要根据年审的内容要求,认真准备材料,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把年审作为促进办学事业再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通过年审评估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四)联系电话:*******(玉州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股),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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