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辽宁省水利厅1#楼1009室(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04642
项目名称:辽宁省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00,0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0.00
为全省2416个自动雨量(水位)站,62个视频(图像)站,86个监测预警平台采购为期1年的日常运维。对66个监测站点通讯模块升级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下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2021年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辽宁省水利厅1#楼10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箱地址: lszxzbdl@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桂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