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10L桶装水(235克,50口)瓶坯采购【网上竞价】 ★采购数量: 序号 | 规格 | 数量(个) | 单价(元) | 瓶坯 | 235g\50口 | 30000 | 2.11 | 瓶盖 | 5加仑 | 30000 | 0.30 | 手提 | 5加仑 | 30000 | 0.29 |
★技术要求: ①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为原料,采用注塑工艺生产的瓶坯,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步检验抽样计划GB 316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②质量要求:色泽均匀,晶亮透明坯口坯口端面平整、螺纹完整、无碰伤,不许有超过0.1mm的毛刺、废边,无变形、气泡、夹渣,黑点不许超过0.2mm,内外部不应有油污。坯体无气泡、碎裂现象,无明显的白雾、拉丝、擦伤、浇口发焦等现象,表面无划伤、碰伤痕迹。杂质:超过0.4mm的不许有、在0.1mm~0.4mm范围内的不超过2个/cm。内壁杂质少于0.1mm的不得超过2个。内外部不应有油污。瓶坯的设计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吹瓶后主要用于盛放矿泉水。 ★验收要求:瓶口要求端面平整,螺纹应润滑,无崩缺,结晶坯口呈均匀结晶状,支撑环成型良好,合模线毛边不超过0.2mm。坯身要求经营剔透,色泽均匀,无明显弯曲及粘连,无肉眼可见的杂质,无明显气泡、拉痕、僵料、缺料、溢料、暗环、污点、白雾;表面光洁,无异物、污物,内外壁无刮痕,坯底料口不超出1.5mm,不允许有针孔、死白、拉痕,拉丝小于5mm;色泽有色PET瓶坯(加色母)色泽应符合封箱要求,瓶坯尺寸内径误差±0.1mm,一扣高度/二扣高度/锁环外径/瓶口高度误差均为±0.1mm。 资金情况:项目预算金额7.68万元,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交货期:2021年4月(具体交货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供货期:在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订购需求后5天内将货送至采购人。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街西),具体交货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运费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一票制结算。 ★付款方式:鄂伦春自治旗夏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瓶坯以合同数量为准到站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 ★质量保障:瓶坯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瓶坯必须有无塑化剂检验报告,并要求有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资料要求:所提交的所有资质文件、报告报表,必须保证其真实、有效,不得出现伪造、涂改、借用等情形。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合同价格:实行一次性固定单价合同,以平台所报单价为准,报价为到站价。 ●调价条件:根据市场行情,如原材料价格过高或过低,成交人(采购人)应将正式调价函发至采购人(成交人),接到正式调价函后7工作日内经采购人(成交人)市场调研确认属实后可调价。 ●合同签署: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经营地址。 注:实质性条款为带★条款,为不可偏离;实质性变动条款为带●条款,采购人确认后可变动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