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新区横港沙大道东延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滨江新区横港沙大道东延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通州滨江新区横港沙大道东延工程/一标段 (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TZA********6 | |||||||||||||||||||||||||||||||
1、 工程名称:通州滨江新区横港沙大道东延工程 | |||||||||||||||||||||||||||||||
2、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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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段编号:TZA********601 标段名称:一标段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9000.00万元 | |||||||||||||||||||||||||||||||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最低等级: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最低等级: 必须满足:公路工程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6、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 | |||||||||||||||||||||||||||||||
7、其他报名条件: | |||||||||||||||||||||||||||||||
8、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 |||||||||||||||||||||||||||||||
9、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投标时间: 2013-6-6至2013-6-16 ;投标地点为通州区招标中心(工作日9:00-17:00)。 ` | |||||||||||||||||||||||||||||||
公告详细信息: 通州滨江新区横港沙大道东延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通州滨江新区横港沙大道东延工 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滨江新区横港沙(五接镇) ⑵工程规模:(恒力南路-东沙大道):起点为恒力南路-0135-东沙大道1+349段,包括道路、土石方、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东沙大道-老江堤路):起点为东沙大道1+429-老江堤路2+670段,包括道路、土石方、雨水管道、污水管道、HGSK1+686桥梁和HGSK2+372桥梁工程; ⑶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7 月 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4 年 4 月 30 日;总工期 299 日历天 ⑷质量要求: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 公用工程 或公路工程 壹级注册建造师;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 : 20 10 年6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合同额超过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信誉良好;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20 10 年6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合同额超过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 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9)投标企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俱全为准 。 (9)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 800 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6 日至 2013 年 6 月 16 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3 年 6 月 19 日 24 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3 年 6 月 21 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 2013 年 6 月 21 日 24 时前发布最高限价。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6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银河路58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拾 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14、 本项目信誉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 柒佰 万元(银行汇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废标处理。 15、特别提示: (1)除采取现场报名的项目外,采取资格后审或者资格预审的项目,潜在投标人均须先行办理入库审核、如实申报单位信息、取得系统加密锁。 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采取资格后审的, 入库审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取得系统加密锁。未取得加密锁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及最高限价等资料。 (2)入库申报、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tzzbb.com)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 (3)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 3 年 6 月 4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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