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使用耗材及石油采样器网上询价公告

垫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使用耗材及石油采样器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市垫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使用耗材及石油采样器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78,000.00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78,000.00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环保监测设备
配置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78,000.001(批)¥78,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证明材料)
  • (6) 供应商必须具备仪器仪表或环境监测设备销售资质且成立时间必须满2年(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供应商营业执照)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5-08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5-08 11: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1)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产品报价和技术性能、样品图片扫描件;(3)每页加盖鲜章。

六、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二)交货地点:
    垫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垫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联系人:
    卢吉文
  •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样器 石油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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