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竞争性磋商

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区域射洪县公告时间2021年05月06日11: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巷1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5月17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巷10号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05
采购单位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单位地址139*****2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傅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巷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docx

项目概况

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巷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DHHQC-2021-16

项目名称: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采购项目。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6号)文件安排,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52号)要求,开展 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一家服务供应商。

(二)技术服务内容

1、工作目的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园区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6 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暨产业园用地情 况总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27号)等技术标准,开展 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评价成果,配合采购人完成评估成果上报。

2、服务内容

1、评价调查对象包括:①第一类产业园。《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内的各类开发区及目录发布后依法依归新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②第二类产业园。除第一类产业园外,由各级政府批准设立,以产业发展为主导,具有稳定的管理机构的明确的空间范围,办理过土地征转等用地手续的各类产业园;③第三类产业园。由社会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根据市场需求,以产业园名义招商引资的产业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园、区、小镇、港、孵化器、基地等。

2、主要工作任务

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亩均论英雄”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应依据《2021年“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暨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技术方案》,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规划及土地供应等基础数据开展。

(一)园区评价。第一类产业园开展“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工作,按照批准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双口径开展用地状况、供地状况、用地效益及管理绩效调查,根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要求,完成开发区批准范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等工作,并于5月底形成“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并报请属地政府确认。

(二)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第二类产业园开展用地情况调查,全面收集产业园名录及基本信息,按照实际管理范围开展用地状况、供地状况、用地效益及管理绩效调查。并对园区用地状况进行分析。

(三)工业企业基础调查试点。试点园区应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基础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源函〔2020〕664 号)文件要求,参考相关技术导则,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并按时提交成果。

3、成果提交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以各市(州)为单位,由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4月底前提交辖区内各类产业园目录;6月底前汇总提交经属地政府确认的“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7月底前提交第二、三类产业园用地情况调查成果。

本次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库主要包括产业园调查评价空间数据、成果报告、表格数据、图件成果、资料汇编等

3.1政府确认文件

第一类产业园提交当地政府对“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确认文件的原件及 pdf 格式扫描件。

3.2空间数据

第一类产业园:提交批准范围矢量边界、实际管理范围矢量边界、批准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空间矢量信息。

第二、三类产业园:提交实际管理范围矢量边界。

空间数据统一采用 CGCS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提交 shp、mdb 格式的电子文件。

3.3成果报告

第一类产业园:提交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第二类产业园:根据情况编写成果报告。

第三类产业园:编制工作报告和专题分析报告。

报告成果提交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

(1)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调查的工作目的和意义、工作依据、任务与内容、技术思路、工作组织、技术方法和过程总结、人员构成、经费使用情况、成果检查情况、工作成果、经验以及相关建议等。

(2)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包括园区整体情况、评价范围、基础资料的有关说明、评价技术路线与方法、用地调查分析、综合结论分析、成果应用及政策建议等,以及评价工作中有关特殊情况的说明等。技术报告可参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 年度试行)》要求编制,应反映出各类产业园调查评价特点,重点分析产业园现状及土地集约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

(3)专题分析报告

第三类产业园编制专题分析报告,此外,各地如有重要或典型问题和情况,也可进行专题分析后编制专题报告。

3.4表格数据

第一类产业园:提交第一类产业园名录、第一类产业园批准范围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数据调查表、各类产业园实际管理范围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数据调查表。

第二类产业园:提交第二类产业园名录、各类产业园实际管理范围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数据调查表。

第三类产业园:提交第三类产业园名录、各类产业园实际管理范围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数据调查表。

表格数据提交 excel 格式电子文件,经园区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纸质表格原件及 pdf 格式扫描件。

3.5图件成果

第一类产业园:提交产业园范围示意图批准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图(I)——按建设状况划分、土地利用状况图(II)——按供应状况划分,编制参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 年度试行)》要求。

第二、三类产业园:提交产业园范围示意图。

图件成果提交 shp 和 jpg 格式电子文件、经园区管理机构盖章的纸质图件原件及 pdf 格式扫描件。

3.6资料汇编

各类产业园对于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产业园设立证明材料、实际管理范围证明材料、其他相关图件、文件材料等,进行规范化和数字化处理,汇集成册。

证明文件提交 pdf 格式扫描件。

3.7包含以上内容的资料成果纸质文本3套,电子文档3 套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暨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27号)的要求,5月底形成“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并报请属地政府确认;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2021年6月底前汇总提交经属地政府确认的“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余下合同金额的70%。

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验收方式及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和相关行业规定、规范等要求进行验收。

6、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和成果,提供的服务成果经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确认验收,本项目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等相关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和成果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亩均论英雄”改革评价暨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27号)的要求,5月底形成“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并报请属地政府确认;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2021年6月底前汇总提交经属地政府确认的“亩均论英雄”园区评价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评估)机构备案证明。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巷10号

方式:现金或者网络转账方式(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①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供应商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http://211.149.205.119:28057/(手机号码注册后完善信息上传报名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巷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巷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139*****206         

联系方式:傅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万道辉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洪市沱牌大道北段圣湖巷1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0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土地集约利用 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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