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对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报价。

一、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发布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17:30之前,报价人需将报价材料寄至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新涵大街1666号涵江生态环境局12楼1210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659575367)。所有的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纸质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二、报价人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报价单需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报价人递交报价须知

1、纸质文件:报价人根据询价公告,按报价清单填写报价,在满足招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更为详细的服务优化方案,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式肆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电子文档:根据采购清单填写拟供产品相关报价、优化方案,另请提供贰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用信封密封,并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

3、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应对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伴随服务合同期间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人联系人、电话和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询价人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四、项目要求

(一)招标要求:(1) 空气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

(2) 空气质量形势预测与改善压力;

(3) 空气质量规划的总体目标;

(4) 六项污染物可达性目标编制;

(5) 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结构调整措施计划;

(6)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计划:

(6.1) 工业锅炉、炉窑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计划;

(6.2) VOCs污染治理计划;

(6.3) 移动源污染治理计划;

(6.4) 扬尘污染治理计划。

(二)编制规范及成果要求:中标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充分开展资料收集、专题调研、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后;由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编制单位根据部门意见对《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评审稿);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召开《规划》技术评审会,编制单位根据技术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对《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报批稿)。《编制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计划》(报批稿)须给采购方提供电子版各1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本书籍各15份。

(三)技术服务的目标: 基于莆田市涵江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全面分析“十三五”期间莆田市涵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演变趋势和治理措施,提出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PM2.5和O3协同改善为重点,分析莆田市涵江区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领域;借鉴先进城市或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经验,紧密结合国家和省级下一阶段任务要求,提出莆田市涵江区“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及防控措施。

五、专利说明

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报价人应保证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报价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用户的损失。

六、材料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代理单位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没有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新涵大街1666号涵江生态环境局12楼1210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65957536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艾力艾国际中心3号楼

邮箱:zrj2737555@163.com

电话:0594-2737555

联系人:小朱



标签: 技术服务 编制 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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