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机关食堂餐厅智能餐饮系统设备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阳区机关食堂餐厅智能餐饮系统设备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阳区机关食堂餐厅智能餐饮系统设备安装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惠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14: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5月1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28日09:30 | ||
开标地点 | 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 ||
预算金额 | ¥417.2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惠阳区机关食堂餐厅智能餐饮系统设备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303-2021-01067
项目编号:hzjk2020(016)
项目名称:惠阳区机关食堂餐厅智能餐饮系统设备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72,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餐厅智能餐饮系统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172,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货物 | 食堂餐厅智能餐饮系统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72,900.00 | 4,172,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餐厅智能餐饮系统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餐厅智能餐饮系统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时间: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00元
2021年05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受委托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5号
联系方式:0752—*******
名称: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小姐
电话:****-*******
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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