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和平区湖北路8号、14号、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刘米6号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和平区湖北路8号、14号、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刘米6号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和平区湖北路8号、14号、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刘米6号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2)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2021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和平区湖北路8号、14号、滨海新区新港一号路刘米6号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需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须是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有效供应商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到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方式:报名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注明专票还是普票,若申请专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凭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典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21年4月13日


公告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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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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