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市场监管分局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东区市场监管分局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东区市场监管分局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CD-162*****41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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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1-05-07 08:00:00 至 2021-05-10 17:00:00 | 报价时间 | 2021-05-11 08:00:00 至 2021-05-11 12:00:00 | ||||
采购内容 | 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开发服务 | 采购品目 | 信息系统开发设计服务 | ||||
周期类型 | 无 | 周期内容 | 无 | ||||
交货类型 | 无 | 交货内容 | 无 | ||||
是否下浮率 | 否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成交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
报价次数 | 2 | 报价间隔 | /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
采购包组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最低限价 | |
东区市场监管分局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开发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1 | 宗 | 65000 | 无 |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 | 代理机构 | 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刘小姐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郑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400-809-0101 | ||
项目需求 | 平台竞价须知: 1.本项目通过东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竞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http://z.choicelink.cn/zsdq2/)进行注册,注册并提交资料由东区采购办审核后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竞价。 2.本项目运营期间,采购人、东区采购办有权对供应商的平台供应商资格进行监督复核。如存在不符合平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完善,无法完善的,采购人、东区采购办有权取消对应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 一、项目须知 1.项目说明 1)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所参与项目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若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采购活动。 8)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采购文件规定和采购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竞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竞价。 11)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供应商认为项目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云采链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结果,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备计算机软件、技术咨询及维护服务或软件开发相关的营业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传营业执照) 2)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格式见竞价文件附件) 4.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公告中的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如报价次数为2次,指供应商最多可进行2次报价。如供应商只进行1次报价,则以此次报价为准;如供应商因报价有误或其他原因需重新进行第2次报价,则以第2次报价为准,以此类推。 5.确定成交候选人 1)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就各个竞价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竞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竞价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竞价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6.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该项目实施的服务方案)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共一正3副现场递交至中环广场3座3楼308室 。联系人:刘小姐(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请登录后台,然后点击页面左侧菜单【报价通道】,选择对应的项目,根据指示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及项目报价表即可。 7.评审小组的构成 1)按东区街道电子采购执行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1.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1.4.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2.评审小组成员以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评审程序 1)评审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详见综合评分细则; 2)评审小组应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无效报价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a)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竞价项目;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d)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g)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h)不同供应商的平台服务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竞价活动失败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缴纳平台服务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25%。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竞价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二、联系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云采链互联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 ||||||
项目附件 | 东区市场监管分局质量提升综合服务平台开发服务综合评审文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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