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明溪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及加固项目(EPC)招标公告
三明市明溪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及加固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w-2021-04(确定版)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明溪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及加固项目(EPC)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明溪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明溪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民主路380号
2.2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5月。
2.3招标项目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
2.4.1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98平方米,共两栋建筑物,一栋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另一栋层数二层,为70年代青砖楼。项目投资额262万元,其中建安费235万元。
2.4.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入口门头、外立面、图书营业区、仓库、功能厅、庭院景观、停车场、青砖楼加固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设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室内设计)等工作;(2)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3 本工程共1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245万元。
2.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10天;以上工期均包含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其中设计周期为20天,即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 20天内完成中标标段的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一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2)投标人(联合体一方)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莲岳路 189 号武夷工贸 7 号楼 4 楼)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上发布。
7. 其他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人民币(¥40000元)。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行:建行厦门长青路支行;账户名: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703。
8.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明溪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民主路380号 | 地址:厦门市莲岳路 189 号武夷工贸 7 号楼 4 楼 |
邮编:365200 | 邮编:361000 |
联系人: 温女士 | 联系人:郭工 |
电话: ****-******* | 电话:180*****585 |
2021年05月06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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