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祁仓路、柳湾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工业园区祁仓路、柳湾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明光市工业园区祁仓路、柳湾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3-1028
1.招标条件
明光市工业园区祁仓路、柳湾路路灯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明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徽明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明光市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祁仓路路道路全长1.23km,路面宽度40米;柳湾路路道路全长0.32km,路面宽度40米。路灯均采用双臂路,功率为150W+100W,灯机动车道灯具安装高11米,非机动车道灯具安装高度为7米,单侧布灯间距50米,交错布置,灯具均采用一体化灯具。
2.3工程造价:约100万元。
2.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祁仓路路道路全长1.23km,路面宽度40米;柳湾路路道路全长0.32km,路面宽度40米。路灯均采用双臂路灯,布灯间距50米,交叉布置,灯具均采用一体化灯具,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须为所投灯具产品生产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原件; (3)、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安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于2013年6月7日起自行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使用长效担保的需提供长效投标担保证明原件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对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本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明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明光市祁仓路与柳湾路交叉口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773号恒生阳光
“三个中心”办公楼 8#905室
邮 编:239400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刘文波 联 系 人:刘宝
电话:135*****763 电话:****-********
2013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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