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救护队装备招标公告
八一钢铁救护队装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设工部的委托对八一钢铁救护队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八一钢铁救护队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1)救援车辆:多动能集成式救援装备工具车;集成式照明侦检车;移动式排水供电车;应急指挥车;救援宿营车;矿山救护车;越野吊车(35t)、气体分析化验车等。
(2)侦检探测设备: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地质探测雷达;蛇眼探测仪;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三角形分析仪;复合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等。
(3)灭火与排放设备:强力局部通风机;二氧化碳发生器;灾区有毒有害气体智能排放系统等。
(4)排水设备:矿井救灾排沙装备(400m3/h扬程100m);离心式斜井排水救灾装备(450m3/h,扬程420m)等。
(5)救生设备:井下轻型救灾钻机;井下快速成套支护装备;破拆工具套装等。
(6)演习训练系统:灾区仿真模拟与演练评价系统;多功能体育训练器械等。
(7)通讯设备:应急平台终端;井下无线宽带救灾通信系统;卫星通信车等
具体内容、标包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或鉴定证书;
3)车辆具有特种车辆销售许可;
4)井下设施具有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
5)进口设备需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6)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证明原件;
7)投标企业信誉良好,所投产品在新疆拥有优质的售后服务保证;
8)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请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需自带U盘)。
4、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8日至2013年6月1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购买标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标包(售后不退)。
6、 递交标书的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或通过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获取进一步的信息。
7、 上述的地址、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将由招标代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本次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人: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
联系人:马丁
联系电话: 159*****503、0991--*******
招标代理: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联系人:田瑛
电话:****-*******
传真: 0991-*******
账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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