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吴忠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17: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17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 ||
预算金额 | ¥31.562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宁、王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183*****027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9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景芳:****-*******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宁、王澜:****-******* 183*****027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请提供公告中要求的特定资格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1]-027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2021]-027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315620.00
最高限价(如有):31562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建设项目 | 其他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15620.00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1562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同时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原件;(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打印网络版本后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时间:2021-5-617:30:00 至 2021-5-1218:30:00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请提供公告中要求的特定资格文件。)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1)携带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宁、王澜;联系电话:****-*******、183*****027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及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报名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2021年5月17日15:00: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9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景芳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宁、王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同时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原件;(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打印网络版本后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请提供公告中要求的特定资格文件。)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901号
联系方式:张景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4楼1412室
联系方式:张宁、王澜:****-******* 18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王澜
电 话: ****-******* 18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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